今年2月,美國最高法院裁定美國政府的關稅政策違法。根據最高法院裁決,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法官於今年3月4日裁定,海關與邊境保護局應當退還此前向進口商收取的關稅。這筆款項總共高達1660億美元。但當地時間6月2日,美國政府正式對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這一裁決提起上訴。對此,《華盛頓郵報》網站刊文稱,美國政府此舉不過是在一場必輸的官司裏採取了“拖延戰術”而已。

《華盛頓郵報》網站報道截圖
今年4月,美國政府推出一個門戶網站,供支付了“非法關稅”的企業提交退還申請。退款事宜也已經於今年5月開始進行。文章介紹説,截止到美國政府正式提起上訴之前,退款金額已經超過200億美元。
據媒體報道稱,美國國際貿易法院高級法官理查德·伊頓要求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局長羅德尼·斯科特本月9日出席聽證會,説明該局退還所有“非法關稅”稅款需要多長時間,以便法官確定是否需要下令加快這一進程。但美國司法部在上訴中辯稱,斯科特是“總統任命的高級官員”,法官無權強制其出庭。此外,美國司法部還認為,法官無權認定政府應向所有已付相關稅款的進口商退還關稅,退稅對象應僅限于那些已通過訴訟主張退還關稅權利的企業。
《華盛頓郵報》的評論稱,美國司法部“竭盡全力拖延剩餘款項的償還”。美國政府“似乎在暗示”,任何希望獲得“非法關稅”退款的企業,需要自行提起訴訟。而通過迫使更多企業聘請律師來爭取“本應得到的關稅退款”,只會增加這些公司的成本,從而推高企業的消費品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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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認為,美國政府這樣的舉措,會讓一些企業認為,通過訴訟來獲得退款“得不償失”。因為如果法律費用高昂,而企業此前支付的非法關稅相對較少,那麼此舉的“性價比”就相對較低。還有其他一些企業可能會因為擔心美國政府的監管措施或其他報復手段,而不願通過訴訟來追回款項。
據了解,美國政府的上訴將會由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審理。未來敗訴的一方無論是誰,仍有機會繼續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
文章評論説,關於美國國際貿易法院這樣低一級的法院可以發佈的禁令範圍,存在一個“技術性”的法律問題。但是,法律也已經明確規定,政府獲得的非法關稅必須退還,這是對政府“非法徵收關稅”政策的唯一補救措施。即使美國政府在“高度技術性”的上訴法院中繼續糾纏,消耗大量的司法部人力,也改變不了結局。因為這不會改變最高法院關於“非法關稅”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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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總台環球資訊
編譯 | 王洹星
簽審 | 王倩
監製 | 鄒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