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更新條例》6月1日起實施
2026-06-02 09:18:32來源:四川日報編輯:李萌責編:李萌

成都市龍泉驛區東洪片區是成都市首個以“城中村改造+城市合夥人”模式實施的城中村改造區域。龍泉驛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供圖

  遺留問題

  不搞“一刀切”,而是“分類處置”。這意味著,一批有使用價值、無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築,有了一條合法化、可更新的出路

  消防難題

  不再要求單個老舊小區“單打獨鬥”、滿足所有現代消防標準,而是鼓勵“片區統籌”,構建起一個從專項規劃到項目落地的完整閉環

  自主更新

  自主更新時可按規定適當增加建築面積,用來完善基本生活功能。對於危舊房的重建,《條例》在容積率上給予了因地制宜、按需優化的空間

  部門職責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被定位為“綜合協調部門”,相關職能部門不能“坐等”,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主動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的城市更新工作

  近4年調研、起草、修改,歷經一審、二審、三審表決並報四川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准,《成都市城市更新條例》(下稱《條例》)6月1日起實施。

  當前,我國城市發展正從大規模增量擴張階段轉向存量提質增效為主的階段。這部地方性法規沒有照搬外地立法,而是充分結合成都實際,形成了多點創新的“成都不一樣”之處。

  破解遺留問題:給老建築一個“合法身份”

  成都有大量建於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建築,它們承載著一代人的城市記憶,但也陷入一種“身份困境”——審批手續不全、權屬登記不清、檔案資料缺失……這類歷史遺留問題,過去是城市更新中“誰都不敢碰”的雷區。

  “你不能説它是違章建築,在當時它就是合法的,但用今天的標準看,手續就是不齊。”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市更新相關業務負責人陳中強講了一個典型場景:一家經營主體看中一個老舊廠區,想投資改造成文創空間,卻因其中幾棟建築的産權問題拖了好幾年,“企業怕投進去的錢打水漂,政府也怕被誤以為‘為違建背書’。”

  這一顧慮,因《條例》出臺而迎來轉機。《條例》規定,對這類歷史遺留問題不搞“一刀切”,而是“分類處置”。這一條款被立法諮詢專家黃明華視為“最能體現成都改革精神”的突破。

  “這意味著,一批有使用價值、無重大安全隱患的建築,終於有了一條合法化、可更新的出路。”黃明華在參與立法論證時強調,給歷史遺留問題一個法治解決方案,就是給市場一個明確的信心。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涉及歷史遺留問題建築,具體認定、補正手續將由成都市政府出臺細則,讓老建築更新從“不敢動”變為“有法辦”。

  直擊消防難題:從“單打獨鬥”到“片區統籌”

  如果説歷史遺留問題是“名”的困境,那麼消防標準就是城市更新中“命”的關口。“老舊小區更新只要施工,就得按現行消防標準驗收。但幾十年前的老樓怎麼可能滿足今天的防火間距和消防車道要求?”陳中強表示。

  這個“死結”怎麼解?成都的解法,被業界認為是《條例》中含金量最高的創新之一。《條例》第三十四條提出了一套全新的邏輯——不再要求單個老舊小區“單打獨鬥”、滿足所有現代消防標準,而是鼓勵“片區統籌”。

  比方説,如果A小區內部道路窄,消防車進不去,在編制整個片區的策劃方案時便可統籌考慮——比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打通B小區的道路,或者考慮擴寬片區內的市政道路,使消防車能到達最近的位置,或者增設微型消防站,構建一個能覆蓋A小區的消防救援網絡。

  “從‘單體不足’到‘片區補強’,這個思路是有系列性和前瞻性的。”一位參與《條例》研討的專家這樣評價。這不僅把消防安全的考量從項目建設的末端前置到片區規劃的前端,更構建起一個從專項規劃到項目落地的完整閉環,讓城市更新有一張能系統性提升安全韌性的“施工圖”。

  激活自主更新:從“要我改”到“我要改”

  城市更新,歸根結底要回答城市是誰的這個問題?答案就在《條例》鼓勵的自主更新方式裏。

  成都市武侯區晉陽街道吉福社區黨委書記李含榮對此深有體會。他所在的社區一個叫“別墅一期”的老舊院落,就因為居民自籌資金進行有機更新,成為遠近聞名的樣板,但更多的小區還在觀望。

  “過去政策不明確,老百姓自己想改,但不知道怎麼改、改了算不算違建。”李含榮説。而在成都市青羊區君平街,一個僅有十幾戶居民的小院,早在2020年就每戶出資十幾萬元,把原來的危舊房拆除重建,沒增加1平方米麵積,卻讓老房子變成了新家。

  這一民間實踐在《條例》中獲得了回應。《條例》不僅明確了物業權利人可作為更新主體,還打開了更寬廣的空間:對於連獨立廚房、衛生間都沒有的非成套住宅,自主更新時可按規定適當增加建築面積,用來完善基本生活功能。更重要的是,對於危舊房的重建,《條例》在容積率上給予了因地制宜、按需優化的空間。

  “這就把‘人民城市人民建’從一個理念變成了一條有法可依、有路可走的實踐路徑。”李含榮説。政府的角色從大包大攬轉變為引導和支持,而真正的主角,變成了每一個渴望改善家園的市民。

  厘清部門職責:從“被動審批”到“主動作為”

  城市更新涉及範圍廣,具有跨部門、跨領域特徵。過去一個項目從立項到落地要跑10多個部門,審批流程互為前置,一個環節卡住就可能導致全盤停滯,“企業跑斷腿、部門也委屈”是常態。

  成都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法規處負責人孟甜甜介紹,《條例》將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定位為“綜合協調部門”,並要求所有相關職能部門不能“坐等”,而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主動做好本行業、本領域的城市更新工作。

  “本條旨在推動構建多領域、跨部門協同推進機制。”陳中強解讀。這意味著城市更新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主導作用將被充分激活,燃氣管網改造,經信部門要主動謀劃;供水管網升級,水務部門要同步跟上;土地供應方式的創新,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須拿出細則。這種制度設計,將部門職責從被動審批轉變為主動作為。

  成都市委黨校副教授、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白楊特別提到《條例》確立的聯合審查制度。過去是各部門“串聯”審查,現在是各部門坐在一起“並聯”開會,對項目實施方案進行聯合審查。從“企業跑”到“協同辦”,壓縮的不僅是審批時間,更是真金白銀的制度成本。(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張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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