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9日是第19個國際檔案日。當天,《四川省檔案條例》正式施行,施行了近30年的《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同時廢止。
《條例》共6章49條,內容涵蓋檔案“收、管、存、用”全過程,體現了鮮明的地方特色。《條例》出臺背後有何深意?將給四川檔案事業帶來哪些變化?記者就此採訪了省檔案局相關負責人。
《條例》作出哪些調整
“從實施辦法到《條例》的名稱之變,折射出立法理念的轉變。”四川省檔案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實施辦法側重對上位法的貫徹,《條例》則體現為對全省檔案事業的主動謀劃與系統設計,標誌著四川檔案工作從“有法可依”邁向“良法善治”。
四川省檔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于2020年完成修訂,並於2021年起施行;202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條例》頒布。兩部上位法相繼迭代,原有的地方性實施辦法明顯滯後。與此同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檔案工作的主體逐漸多元化,從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到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甚至個人,都是檔案的形成者、保管者和利用者。檔案載體也在變化,從紙張、照片、膠片走向電子文件、數據庫、雲存儲,管理方式必須從“管庫房”轉向“管數據”。
為適應檔案工作的主體多元化,《條例》細化了主管部門職責,明確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檔案主管部門的職責範圍——“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檔案工作,對本行政區域內地方國家檔案館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的檔案工作實行監督和指導。”
《條例》規定,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行業檔案工作的指導。這既是對檔案法規定的延伸,也是現實工作的需要。各行業中産生的專業檔案,既符合檔案一般規律又具有行業特點,需要發揮檔案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兩方面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條例》還規定,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建立和落實檔案管理制度,指定人員負責檔案工作。
在明確主體責任的基礎上,《條例》還在檔案歸檔移交、收集整理、保護利用等方面,對檔案管理工作作了全方位規範。例如,《條例》第十三條明確,地方國家檔案館可以提前介入重大活動和突發事件檔案工作,在徵得活動組織或承辦單位、應急處置單位同意後,以適當方式收集檔案資料。這為國家檔案館開展相關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
讓檔案更好為民所用
《條例》專設“檔案信息化建設”一章,從多個層面對檔案工作數字化轉型作出制度安排。
《條例》第三十三條明確,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檔案信息化建設納入數字政府建設規劃。在融入“一盤棋”的規劃下,《條例》進一步為檔案信息化工作明確了“路線圖”:省檔案主管部門推進檔案信息資源共享服務利用平臺及全省檔案目錄建設;地方國家檔案館應推進數字檔案館建設;鼓勵和支持各類組織推進紙質、照片、錄音錄影、實物等傳統載體檔案的數字化工作。
這些舉措將四川近年來“省級統籌、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創新探索固化為制度性規定。
信息化工作的根本落腳點是提升檔案便民服務水準。《條例》要求檔案館明確檔案利用的條件、範圍、程式等,在接待場所和官方網站公佈相關信息,簡化利用手續,優化技術手段,創新服務形式,推進檔案查詢利用服務線上線下融合。
在跨館共享方面,《條例》鼓勵整合民生檔案資源,建立民生檔案跨館共享服務機制。目前,四川已上線“川檔e查”平臺,歸集了全省205家綜合檔案館的開放檔案和民生檔案。群眾無論身在何處,只需動動手指即可提出查詢申請,檔案館線上即可開展服務。
四川紅色資源豐富、歷史底蘊深厚。《條例》最具地方特色的內容,是將近年來在紅色檔案、地方特色檔案保護開發中積累的成熟經驗上升為法規制度。《條例》第二十九條明確,地方國家檔案館應加強對紅軍長征、川陜蘇區、抗日救亡、四川解放、西部大開發、川藏公路建設、三線建設等檔案的收集、整理、保護、利用和信息化工作。
在地方特色檔案挖掘方面,《條例》鼓勵檔案館與博物館、圖書館、紀念館等聯動,挖掘川劇、川菜、川藥、川茶、川酒等“川字號”特色檔案資源,讓這些檔案“走出去”“活起來”——辦展覽、做文創、講故事,在更多場景中發揮檔案價值。
此外,《條例》明確建立檔案文獻遺産名錄製度,省檔案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對名錄實行動態管理。截至目前,四川已有2項檔案文獻入選世界記憶亞太地區名錄、14項入選中國檔案文獻遺産名錄。《條例》的出臺,為更多珍貴文獻走向全國乃至世界舞臺打開了通道。
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蔣京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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