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8月22日訊 生態保護補償制度是落實生態保護權責、調動各方參與生態保護積極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手段。今年以來,青島市嚴格落實《山東省生態環境廳山東省財政廳關於建立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的指導意見》等文件要求,積極推進橫向生態補償協議簽訂工作,目前,全市市域內14個地表水斷面與跨市界12個地表水斷面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協議(2023年-2025年)全部完成續簽工作。
強化機制引領,織牢生態環境“保護網”
為強化水環境管理目標責任落實,充分調動上下游區市治污積極性,按照“達標是義務、超標要賠付、改善獲補償”的原則,2018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區(市)級橫向補償和市、區(市)縱向補償相結合的地表水環境品質生態補償機制,2021年我市對生態補償斷面範圍、部分斷面補償金額等進行了優化調整,實現青島市地表水生態補償機制“保護網”全覆蓋。根據市財政局統計結果,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計發放市級地表水生態補償資金1.4億元,累計兌現橫向流域生態補償資金1.1億余元,逐步推動水污染治理從行政驅動轉為行政、經濟杠桿雙向驅動,有效壓實地方政府水污染治理責任,保障全市水生態環境的“長治久清”。
堅持標準統一,用好生態補償“大紅包”
科學設置補償標準是機制效用發揮的關鍵,標準設置偏低,會弱化機制的激勵約束作用;標準設置偏高,則會超過區市財政承受能力,可能影響機制可持續性。我市在平衡好“激勵效能”與“承受能力”的方面,進一步對生態補償斷面範圍、部分斷面補償金額等進行了優化調整,科學確定縱向、橫向補償標準。補償資金實行“按月核算、按年清償”,補償資金專項反哺于受償區市轄區內流域污染防治、水生態保護和修復等方面,形成二次疊加效應,讓補償資金“大紅包”充分發揮激勵作用。
壓實屬地責任,用好考核督導“指揮棒”
建立“周監測、月調度、季通報、半年約談、資金掛鉤”考核制度,將各項工作任務及重點項目實施清單化管理,每週堅持開展人工加密監測,每月定期調度工作進展,每季度對中央、省、市三級地表水生態補償資金預算執行率和項目完工率排名後3名的區市給予通報批評,每半年對排名後3位的區市進行約談和現場督導,對年度考核靠後區市扣減下一年度地表水生態補償資金。通過考核“指揮棒”作用,引導各區市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壓實各區市地表水生態環境治理責任,從嚴從實從細從速落實生態補償制度。
隨著“橫縱結合”的地表水生態補償機制建立運行,全市水環境品質持續提升,水質達標或躍升比例逐年提高,改革成效充分顯現。截止2023年6月底,我市10個區市(市南區無地表水,不納入生態補償)今年全部獲補地表水生態補償資金。全市20個國省控斷面水質均值全部達標且水質均達到四類及以上,其中14個國控斷面三類及以上的優良水體比例71.4%,同比增加7.1%;16處城鎮級及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群眾飲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身邊的清水綠岸明顯增多,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進步提升。(青島新聞網記者 張力偉 通訊員 華麗 宋文 王慧 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