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濰坊市委編辦重點圍繞解決鎮街權責不對等、基層編制和工作力量不足等問題,從規範賦權、理順職責、下沉力量等入手,著力為基層賦能減負,構建邊界清晰、權責一致、分工合理、運行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促進鎮街依法規範高效履職。
堅持問題導向,落實落細整治措施。積極發揮機構編制部門職能作用,制訂出臺《深化“優編強基”改革助力破解基層治理“小馬拉大車”突出問題工作方案》,研究提出18項工作舉措,打出一套政策“組合拳”,逐項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實行臺賬式管理、項目化推進、銷號式管理,進一步破解“小馬拉大車”的體制機制障礙,切實為“車”減負,為“馬”賦能。
統籌編制資源,強化基層工作力量。規範設置鎮街機構。將“7辦5中心”整合為“5辦4中心”,進一步統籌人員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在規範機構設置時,充分考慮濰坊市農業大市實際,指導12個縣市區在涉農的108個鎮街設置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更好服務農業高品質發展。同時,明確鎮街不設議事協調機構,除中央明確掛牌外,一律不再加挂各類牌子。深入推進綜合執法。深化鎮街“一支隊伍管執法”,依託鎮街應急安全和綜合執法服務中心,搭建綜合執法平臺,推行“1+7+N”聯合執法,通過統一指揮調度公安、司法、市場監管等7部門派駐力量,提升鎮街統籌力。加強鎮街工作力量。按平均每個鎮街6名的標準向鎮街下沉事業編制,市縣共向鎮街下沉編制720名,鎮街職級、職稱數量相應增加,鎮街幹部成長晉陞的空間進一步拓展,激發了鎮街幹部隊伍活力。在下沉過程中不搞“一刀切”,充分考慮鎮街規模和區域發展實際,向區域面積大、服務人口多的大鎮、重點鎮傾斜。
賦權減負並舉,提升鎮街工作效能。開展賦予鎮街行政執法權省級試點,聚焦6大領域106個執法事項,選取安丘、昌樂20個鎮街開展試點,明確時間節點,落實工作責任,完善運行機制,抓好推進實施。同時,開展鎮街承接事項運行情況“回頭看”,會同社工、司法、審批等部門開展調研,全面梳理上級部門通過授權、委託、代辦等形式下放鎮街承擔的審批服務執法事項辦理情況,對基層治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繼續保留,對鎮街無法有效承接的按程式收回,逐步修訂完善鎮街基本權責清單、配合權責清單和收回權責事項,使賦權事項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讓鎮街“看得見管得著”。(大眾日報記者 都鎮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