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旅遊和科技融合,充分發揮科技在旅遊業發展中的支撐與引領作用,文化和旅遊部選取部分省(市)開展國家旅遊科技示範園區試點申報工作。首批示範園區在陜西、北京、山西、黑龍江、江蘇、廣東、四川等省(市)進行試點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9月10日。
國家旅遊科技示範園區指面向旅遊業開展科技研發或應用,以拓展旅遊産品、豐富旅遊業態、優化旅遊服務、提升遊客體驗和滿意度為目標,旅遊和科技融合取得顯著成效並具有示範意義的獨立管理區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園區、産業園區、旅遊景區、特色小鎮等。示範園區的評定遵循“自願申報、自主創建、注重實效、突出示範、規範評審、動態管理、持續發展”原則。申報示範園區的單位應具備多項條件,如主業突出、特色鮮明,具有旅遊和科技融合發展的良好基礎,在全國範圍內具有引領性和示範性;有持續的旅遊科技研發、應用投入和良好的發展潛力;近3年內未發生重特大突發性數據洩露、環境事件或安全、消防、衛生等重大責任事故。 (記者 李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