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四屆運動會和第十一屆殘運會暨第八屆特奧會順利進行,進一步優化十四運和殘特奧會期間我市道路交通環境,減少交通噪音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經報請市政府同意,現就賽事期間實施機動車禁鳴喇叭臨時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禁鳴時間
2021年9月13日至9月27日、10月20日至10月29日,每日零時至24時。
二、禁鳴區域
西安市繞城高速(不含路)、三環路(含路)以內道路,及繞城高速東城大道(含路)以北、G210國道西韓公路段(不含路)以西、秦漢大道(含路)以南、尚宏路(不含路)以東圍合區域內道路。
(一)經相關部門核準安裝警報器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急管理車等特種車輛,在執行任務時可使用符合規定音頻的喇叭和警報器。特種車輛使用喇叭和警報器,應嚴格控制對各類國家考試考場及夜間居民生活的影響。
(二)禁鳴區域內,機動車在緊急避險、救助危難等特殊情況下,可臨時使用喇叭。
(三)除本通告禁鳴時間外的其他時間,按照我市道路交通噪音污染管控相關規定執行。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