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委文明辦發佈2021年9—10月“陜西好人榜”,渭南市胡春紅、張寧光榮上榜。
胡春紅,渭南高新區貿易廣場商戶,作為一個土生土長的渭南人,胡春紅身上有著渭南人特有的實在和厚道。下崗創業的他拾金不昧,將顧客遺失的8萬元現金支票和手機等貴重物品物歸原主。當得知大荔縣官池鎮貧困學生王棟上學困難時,立即與他聯繫,從2018年起到其大學畢業,每年資助4000元。企業用工時,他優先從退伍軍人、下崗職工、貧困戶中招聘,並且給的工資比市場平均工資要高。近年來,他店裏先後安置下崗職工、失業再就業人員38人。靠著誠實守信的優秀品格,胡春紅在商場扎住了根,成為遠近聞名的“實在人”、商戶誠實守信的典範。
張寧,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臨渭大隊交通秩序管理中隊中隊長兼特勤中隊長。曾獲“全國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建設應用現場推進會先進個人”、“十九大安保先進個人”、第四屆“陜西好青年”等多項榮譽稱號。張寧堅持民意主導,敢於擔當,專啃“硬骨頭”。在城區設立46個高峰崗、32所學校護學崗,總結歸納出“三長六模式”勤務制度。他堅持以打促防,敢出重拳,守護“平安路”,推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硬舉措,為轄區亡人交通事故三年三連降作出貢獻。(渭南日報記者 姚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