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鹹新區公安局秦漢新城公安分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獎勵通告
為了加強西鹹新區秦漢新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發現和整治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平安暢通的交通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新城實際,制定通告如下:
舉報途徑
單位、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舉報人)發現秦漢新城轄區內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可以向秦漢公安分局舉報。
(一)撥打110、122或33185867進行舉報;
(二)直接到秦漢交巡警大隊綜合辦公室(辦公地址:西鹹新區秦漢新城窯店街道秦柳路渭柳佳苑)進行舉報。
範圍標準
舉報下列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經秦漢交巡警大隊查證屬實並依法作出處罰的,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
(一)舉報使用偽造、變造、套用機動車號牌三類涉牌類違法行為獎勵1000元;
(二)舉報機動車違反信號燈通行的,大型車輛獎勵500元,小型車輛獎勵200元;
(三)舉報機動車超員、逆行的獎勵200元;
(四)舉報大型車輛疲勞駕駛的獎勵500元;
(五)舉報未取得相應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大型車輛獎勵500元,小型車輛獎勵300元;
(六)舉報非校車從事接送學生的獎勵500元;
(七)舉報非渣土清運車從事建築垃圾運輸的獎勵1000元。
獎勵發放
(一)經秦漢交巡警大隊查證屬實且符合獎勵規定的,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依法作出處理決定後,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二)對多人舉報同一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只獎勵最先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舉報人;對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舉報人聯名舉報同一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視為一次舉報,獎金由舉報第一署名人領取;舉報人舉報同一機動車或者駕駛人同時存在符合獎勵情形的多項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可以按照本辦法逐項予以獎勵;
(三)秦漢交巡警大隊依法查獲被舉報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在向違法當事人送達處理決定書後及時通知舉報人領取獎金。舉報人應當在接到通知起15個工作日內,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或者無法告知的,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義務
(一)舉報採取自願原則。舉報人違法收集證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嚴禁舉報人採取危險方法或者不正當手段收集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證據。舉報人在收集固定證據過程中造成人身傷害或者其它損失的,由舉報人自行承擔;
(二)舉報人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舉報,不得故意虛構事實或者惡意舉報。對借舉報之名騙取獎勵、敲詐被舉報人,或者影響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正執法的,將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通告適用於秦漢新城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舉報與獎勵。不屬於本通告接收範圍內的交通違法舉報以及對交通執法管理的意見建議,可以聯繫秦漢公安分局政工監察科(聯繫電話:029-33185860)。
本通告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