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 出臺辦法鼓勵服務業發展

陜西日報2017-07-12 15:56:19

  商洛市政府近日出臺暫行辦法,將通過培育壯大市場經營主體、鼓勵服務企業品牌創建、強化服務經濟招商引資、鼓勵服務平臺創新發展、扶持新興業態創新發展等措施,壯大服務業主體,全面提升服務業發展水準,推動産業結構優化升級,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根據暫行辦法,商洛市要求市財政每年安排1000萬元,各縣區及商丹園區每年分別安排500萬元,建立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健全資金正常增長機制,年度結轉(預支)滾動使用。對在商洛註冊登記、納入本市行政區域內統計且誠信經營、依法納稅、按時上報各類統計報表的服務業企業以及在推動全市服務業發展中作出積極貢獻的有關單位、組織及相關人員,給予金額不等的獎勵、補助和貼息。

  暫行辦法提出,對在商洛註冊的獲得“中國馳名商標”“中國名牌産品”“中華老字號”“陜西省著名商標”“陜西省名牌産品”稱號的服務業企業,首次由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評定為5A、4A、3A級的綜合服務型物流企業,首次被評為五星級、四星級旅遊飯店的,首次被評為國家級或省級旅遊休閒度假區的,各類品牌汽車在商洛每新設立1家4S店且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分別給予100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一次性獎勵。

  商洛市加大對物流快遞、電子商務、現代金融、信息技術、研發設計等生産性服務業,商貿流通、住宿餐飲、全域旅遊、健康養老、家庭服務等生活性服務業,融資租賃、眾創眾籌、仲介服務、體育健身、會展經濟等新興服務業的招商引資支持力度,對實際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落地項目,建成運營並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給予一次性補助30萬元至50萬元,或貼息不超過100萬元;對國內外500強企業在商洛投資的服務業項目,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再上浮50%。由各縣區、商丹園區策劃建設的服務業聚集區且建設總投資在2億元規模以上的,對供水、供電、道路、孵化廠房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實際建設投資給予縣區政府、商丹園區5%的投資補助,補助金額最高100萬元。鼓勵電商、快遞、供銷與商場、超市等各類鎮村級服務站點整合運營,對打通“最後一公里”且納入規模以上統計的綜合性服務站點一次性給予獎勵5萬元。(記者 李嵐 通訊員 周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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