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關於提高全市城鄉居民收入的實施意見》正式出臺。根據《意見》,該市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的生活水準和生活品質,確保到2021年,全市城鄉居民收入年均分別增長11%、12%,總量達到43000元和15000元,實現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快於經濟增速,居民收入結構不斷優化,與全省平均收入差距進一步縮小。
《意見》提出落實惠農強農富農政策、發展特色産業、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待遇、加大社會救助幫扶等九項促進增收的重點任務。在就業方面,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以地區勞務協作為重點,大力推進“訂單式校企合作培養”轉移就業模式,推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示範鎮建設;開展就近就業技能培訓,引導龍頭企業、工業農業園區、旅遊景區、城鎮社區等提供就近就業平臺;針對貧困家庭中無法到企業就業的特殊困難人員,重點開發一批城鎮保潔、保綠和治安維護等公益性崗位,使其實現就地就近就業。在創業方面,推進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大力培育“瞪羚企業”,做大做強新材料、綠色食品、生物醫藥等八大支柱産業;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關於支持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的實施意見》,招攬外出務工經商成功人士返鄉投資興業。在收入方面,嚴格落實中省關於公務員津補貼的相關規定,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收入分配的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積極扶持投資服務機構和理財機構發展,開展農村産權制度改革,加快農村土地流轉、農村集體經濟培育和政府投資分紅,進一步拓寬城鄉居民的增收渠道。在政策方面,提升惠農補貼政策落實力,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提高脫貧政策支持度,落實退耕還林補助政策,增加居民政策補助收入。在産業方面,大力實施優勢産業帶動、旅遊産業、食用菌、生豬、土雞、蜜蜂、林下經濟、特色漁業八大增收行動,推進特色産業提質增效。在社會保障方面,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健全低保標準量化調整機制,落實“分類施保”救助政策、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逐步提高救助標準,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意見》明確,從2017年1月1日起,商洛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待遇從75元/月,調整為80元/月,所需資金由市、縣(區)財政按2:8的比例分擔。2017年5月起,該市將原來最低工資標準提高220元,實行商州區(三類工資區)最低工資標準1480元/月,其他縣(四類工資區)最低工資標準1380元/月。2017年度,全市將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40萬人,創造經濟收入62億元。(記者 段彬 通訊員 周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