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調整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

陜西日報2017-08-09 09:11:20

  記者8月8日從陜西省物價局獲悉,近日陜西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通知,調整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此收費標準自8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限3年。

  根據通知,汽車類考試費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每人次60元,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每人次300元,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三)每人次160元。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考試費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每人次60元,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每人次120元,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三)每人次80元。以上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免費補考一次。

  通知規定,增駕考試按所增駕車型規定的考試科目收取相應考試費。機動車駕駛人因逾期未換證、逾期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等被登出但依據相關規定參加考試合格後可恢復駕駛資格的,按照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收費標準收取。對單科考試合格者,其考試成績保留到機動車駕駛技能准考證明有效期內。參考人員在預約考試前主動放棄考試的,考試機構應退還尚未參考科目的考試費用。

  通知還明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因違反道路安全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實際已被取消了機動車駕駛許可,其重新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駕駛技能考試,屬於重新申請機動車駕駛許可,應當按照規定繳納駕駛許可考試費。各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或加收其它任何費用。(記者 王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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