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區將“三項機制”充分運用到脫貧攻堅工作中,獎勵實幹者、包容失誤者、懲治懈怠者,以機制引領工作,讓戰場成為舞臺,激發幹部想幹事、肯幹事、幹成事的信心和決心,著力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精湛、激情幹事的幹部隊伍。
商州結合實際,大膽創新探索,在全市率先出臺了《科級領導幹部跟班學習教育實施辦法》《科級幹部召回管理實施辦法》以及《科級領導幹部能上能下實施辦法》《商州區黨政幹部鼓勵激勵實施辦法》《商州區黨政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形成了集跟班教育、召回再造、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于一體,具有商州特色的幹部管理制度。明確7種“下”的渠道和14種“下”的情形,列出12種召回管理、11種跟班學習的情形,根據情節輕重,分類逐級實施,明確脫貧攻堅等7項重點工作排名靠前的單位,按每項工作最高10萬元標準進行獎勵,在幹部選用上予以傾斜,細化11種容錯情形,鼓勵幹部擔當作為。
商州區以剛性運用為關鍵,推行“三項機制”季度考核點評制度,把“三項機制”作為幹部管理工作的總遵循,貫穿到幹部選拔使用、考核監管、評優樹模全過程,充分運用“三項機制”數據庫信息,優先提拔重用擔當有為、實績突出的一線幹部42名,兌現項目建設、脫貧攻堅和移民搬遷三項重點工作獎金280萬元;對6名處分期滿、表現優秀、符合容錯糾錯情形的鎮辦科級幹部實施了容錯糾錯、調整重用;通過綜合研判、督查考核,免去6個區直部門9名工作不力的科級幹部職務,對2名鎮黨委書記分別實施了跟班學習和召回管理,責成11個單位召開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專題民主生活會,集體約談鎮辦黨政主要負責人12人,用足用活機制,促進了工作作風的轉變,激發了幹部隊伍活力,凝聚起追趕超越的精氣神。
為保證“三項機制”適用的廣泛性,商州區研究制定了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駐村考勤和鼓勵激勵“召回”管理容錯糾錯制度,配套完善了村(社區)幹部報酬與脫貧攻堅工作掛鉤考核制度。由區委組織部提出初步意見,所在鎮(辦)黨委集體研究並以正式文件報區委組織部,在特殊情況下或必要時,區委組織部有權根據所掌握了解的實際情況,直接提出召回建議。區委組織部定期召開部務會議,研究審定第一書記召回人選,對召回對象實施停職召回,並報請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對符合鼓勵激勵機制的,在幹部任用和表彰獎勵時優先考慮;“召回”管理的,對其個人及原選派單位進行全區通報;符合容錯條件的,按有關規定予以寬容。區上充分運用“三項機制”,建立召回第一書記人選工作臺賬,突出“能者上、幹著容、庸者下”的用人導向,提振了幹部幹事創業活力。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