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小老闆到身無分文。楊東(化名)只因迷戀微信群中賭博,不到一年,輸掉了40多萬元。三秦都市報記者調查發現,微信中的賭博群玩法不同、金額不同,但都難逃賭博嫌疑。
賭注越下越大 錢越輸越多
一年前,楊東經一位微信好友介紹,加入一個名為“圓夢巨人”的微信紅包群。
起初,楊東是作為介紹人被拉入到群內,具體工作很簡單,就是要拉人進入這個微信紅包群,介紹的人越多,收入就越多。
這究竟是怎樣的一個群呢?楊東介紹,群裏並非普通的接龍搶紅包,而是根據一個網站的開獎數字,在微信群中進行下注,3分鐘一局,如此往復。看著微信群中別人掙錢很快,短短不到3分鐘就能順利贏走幾百數千元,楊東心動了。這個“遊戲”很快吸引了楊東,彼時,楊東還只把這當成生活外的消遣,不到一個月,他竟然贏了3萬多元。
嘗到甜頭後,楊東徹底陷入了這個“泥潭”。在楊東的微信轉賬記錄和支付寶的帳單中,記者看到,從起初的每次下注一兩百元到後期的上千元,而且下注的頻率也越來越多。
“剛開始贏的3萬元,很快就輸完了,隨後越輸越多,最多的時候,一天輸了八九萬元。”楊東説,他們往微信賭局裏撒錢就像在網上購物,沒有經歷數錢付款的“痛心感”。從被拽進微信搶紅包群小賭,像他這種類型的賭客們,大都經歷過賭法“培訓”,從不會到會,再到分析所謂的概率,其實最終的結果都是一個“輸”字。
為籌集“下注資金”,楊東在輸完所有積蓄後,曾以“有事急用”為由,向親戚朋友們少則幾千,多則幾萬元地借錢,具體借了多少次,他自己也説不上來。
一年的時間,加上之前自己的積蓄,他一共輸掉了40多萬元。“血淋淋的,押下去是一串沒有感覺的數字,玩完才發現輸了一大筆,這比現實中的賭場恐怖太多。”
微信群搶紅包究竟怎樣算賭博?
其實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利用微信群進行下注賭博的情況並不少見。記者調查梳理髮現,大致分為“紅包接龍”、“牛牛”等幾類。不過參與賭博的人,沒人能贏過莊家。
微信搶紅包玩法多樣,每個群都可以建立一套獨特的遊戲規則,那麼,所有微信群搶紅包都涉嫌賭博罪嗎?陜西萊頓律師事務所的何睿律師介紹,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製定發佈的《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或“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符合其中任何一種情況的,都屬於聚眾賭博,涉嫌構成賭博罪。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製定發佈的《關於辦理網絡賭博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等傳輸賭博數據,組織賭博活動,“建立賭博網站並接受投注的”“建立賭博網站並提供給他人組織賭博的”或“參與賭博網站利潤分成的”,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就屬開設賭場。
“組織人員、抽頭數額、賭資數額、參賭人數都有了明確規定,只要滿足上述條件的任何一條,都將涉嫌構成賭博罪。”何律師介紹,根據刑法第303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以及開設賭場的,都將構成犯罪,可能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對於微信群中的賭博現象,除過警方長期不懈的打擊外,記者了解到,對利用微信群聊功能進行賭博行為,微信團隊將堅決處理:對於涉嫌賭博違規群,將限制該群功能使用。對涉嫌賭博違規賬號,將根據違規程度按階梯性處罰原則進行限制功能、賬號封停處罰。(記者 謝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