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陜西省紀委網站發佈消息:日前,經中共陜西省委批准,陜西省紀委對西鹹新區黨工委原委員、涇河新城原黨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李益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益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搞政治攀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縱容親屬利用其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建設;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李益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的紀律,肆意權錢交易,搞官商勾結、雁過拔毛,嚴重破壞“親”“清”政商關係、市場秩序和投資環境,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省監察廳廳長辦公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益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