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來,延安市深入推進“三項機制”貫徹落實工作,使之成為延安實現追趕超越的“新引擎”。
“落實‘三項機制’,建章立制是根本。”10月9日,延安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嚴漢平告訴記者,去年以來,結合省委“三項機制”,延安市先後出臺了《市管領導幹部考核工作細則》《市直機關公務員考核辦法》《領導幹部“找短板、補短板”實施辦法》《縣以下建立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實施細則》4個配套制度,為“三項機制”在延安落地生根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障。
以《領導幹部“找短板、補短板”實施辦法》為例。作為《陜西省推進省管黨政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辦法(試行)》的配套制度,該辦法規定,具有信念動搖、能力不強、作風不實、品行不端等情形的幹部將被認定為“短板”幹部,組織部門會採取談話提醒、培訓提升、領導幫帶等措施,對他們進行有針對性的“補短”,期限一般不超過半年。在規定整改期滿後,根據整改成效,採取調整交流、降職使用、免職處理3種組織措施。
好的制度不能只是寫在紙上,只有執行到位,才能充分發揮效力。為了助推“三項機制”有效落實,延安市聚焦追趕超越,強化考核支撐,對全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辦法進行了大膽探索和創新。通過月通報、季講評、專項觀摩、督查約談等制度,加大了平時考核權重和日常督查力度。延安市考核辦常務副主任馬彥平説:“我們的考核指標體系覆蓋了省上全部點評項目和延安市委、市政府的重點工作,對延安市追趕超越的主要對象、目標任務、工作措施都進行了細化、量化。每個季度,我們還會深入基層開展常態化督導,約談後進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層層傳導壓力。”
落實“三項機制”,必須用好典型引領這個利器。去年以來,延安市堅持把“三項機制”作為前置條件和基本遵循,充分運用到幹部考核研判、提拔調整、管理監督之中,積極推介典型經驗,深入剖析反面案例,形成了正確用人導向。從延安市城管局選派的第一書記張文妮,一心撲在富縣張村驛鎮榆樹村的發展上,在村級黨組織建設、脫貧攻堅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幹部群眾普遍好評,先後榮獲陜西省優秀第一書記、陜西省“三八紅旗手”稱號,被延安市委提拔為團市委副書記。
據統計,今年上半年,延安市運用“三項機制”共調整幹部693人,其中鼓勵激勵535人,容錯糾錯31人,能上能下127人。(記者 姚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