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西安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工作組發出關於全面強化今冬明春建設工地揚塵管控的通知,實行停工(停産)整改、從嚴許可管理、限制投標資格、深化教育培訓、復工(復産)報驗、區域限批、責任倒查、每週通報八條強化措施,嚴防污染,堅決打贏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攻堅戰。
停工(停産)整改。對於挂紅牌或違反冬防期“禁土令”規定或未按照要求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工地和兩類企業,一律停工(停産)整改15天,並由市基建幹校對建設、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和兩類企業負責人進行為期15天的專題教育培訓。
從嚴許可管理。對於挂紅牌或違反冬防期“禁土令”規定或未嚴格按照要求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工地的建設單位,暫停受理該建設單位及其關聯企業新的項目施工許可申請30天。
限制投標資格。對於冬防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內挂紅牌、違反冬防期“禁土令”規定、未嚴格按照要求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存在1個(次)問題的,暫停相關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本市投標資格30天;累計存在4個(次)及以上問題的,暫停相關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在本市投標資格120天。
深化教育培訓。同一工地兩次被責令停工,或同一企業在本市有兩個工地被責令停工,或同一企業在本市有三個工地被挂黃牌,對建設、施工、監理企業主要負責人進行為期15天的專項教育培訓。
復工(復産)報驗。停工的工地(或停産的兩類企業)整改期滿且自驗達標後,屬於區縣(開發區)檢查發現的問題,由建設單位會同施工企業、監理單位(或兩類企業),報區縣(開發區)驗收,驗收合格方可復工(復産)。
區域限批。同一區縣(開發區)每月市級及以上層面檢查發現、群眾舉報投訴、媒體曝光的揚塵治理不到位的工地數量,佔其區域內工地總數的10%及以上時,或者市級以上層面檢查發現同一區縣(開發區)每月揚塵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且挂紅牌、違反冬防期“禁土令”規定、未嚴格按照要求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等問題達5個(次)及以上時,暫停該區縣(開發區)新的項目施工許可審批10天。
責任倒查。對於區縣(開發區)檢查未發現,由市級及以上層面檢查發現的紅黃綠掛牌不符合規定、違反冬防期“禁土令”規定、未嚴格按照要求執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等問題,一律由區縣(開發區)追究包抓監管領導和監管責任人責任,並將問責結果報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工作組。
每週通報。市城(棚)改辦、市市政局、市水務局、市交通局、市地鐵辦和區縣(開發區)建設管理部門、市建委各督導組報送週報時,一併報送存在揚塵治理不達標的企業、項目名單和整改處理情況,由市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專項工作組進行統一匯總並在全市通報。 (記者 文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