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貧困人口大病報銷比例達90%
記者昨日(12月11日)獲悉,陜西省人社廳、陜西省財政廳、陜西省扶貧辦聯合印發《關於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充分發揮現行社會保險政策作用,助力脫貧攻堅。
居民養老保險:政府每年代繳50元保費
《實施意見》確定的社會保險扶貧政策包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大險種。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對建檔立卡未標注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農村困難群體,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從2018年1月起,由政府每年為其繳納50元保費,省和市縣財政各負擔50%。已享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助的,不再重復代繳。對重度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省級財政為其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標準不變,不再重復代繳。鼓勵個人在政府代繳的基礎上積極繳費,享受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優惠政策,鼓勵市縣制定減輕貧困人員繳費負擔更加優惠的政策。
從2018年1月起,對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提高5元,所需資金由省和市縣財政各負擔50%。今後,我省將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物價變動、城鄉居民收入及養老待遇水準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研判,適時適度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鼓勵市縣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加大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資金投入,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準。
醫療保險:建立補充醫療保障
在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方面,對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農村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按現行有關政策給予資助。各市按照“體制不變、統一政策、集中經辦、信息共享、方便群眾”的原則,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完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對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起付線降至3000元,通過提高報銷比例和封頂線等傾斜性政策,實行精準支付,切實增強大病保險保障能力。對貧困人員中已核準的因病致貧返貧患者,通過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的有效銜接,實施綜合保障,提高其醫保受益水準,使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實際報銷比例達到90%。對其他罹患重特大疾病陷入貧困的患者,可採取綜合保障措施。
2018年至2020年,為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建立補充醫療保障,補充醫療保障的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70元,由省、市、縣財政按照3:3:4的比例分級負擔。
工傷保險:先行支付
在工傷保險方面,推進參保擴面,重點抓好建築業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對用工方式靈活、流動性大、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相對集中的行業,探索按項目等方式參加工傷保險。
繼續實施階段性降費率政策,促使企業加強安全生産,注重工傷預防,有效降低工傷發生率。根據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準增長情況,適時適度調整提高工傷保險待遇水準。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情形的貧困勞動力,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給予先行支付。調整完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將符合醫療診療規範的塵肺病治療技術和手段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範圍。簡化診療程式,因從事粉塵作業被診斷為肺纖維化的人員,參照塵肺病救治救助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失業保險:農民工可享同等失業保險待遇
在失業保險方面,用人單位招用農民工應當依法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工本人不繳納失業保險費。農民工在用人單位依法為其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勞動合同期滿不續訂或提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後,可申領一次性生活補助。實施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失業保險,農民工可選擇按城鎮職工同比例繳費,失業後與城鎮失業人員享受同等失業保險相關待遇。
生育保險:農民工個人不繳費
在生育保險方面,依法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合同制工人納入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將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就業婦女符合條件的住院分娩醫療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綜合考慮職工和城鄉居民生育的基本醫療需求,合理確定服務範圍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