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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房管局公佈第四批被取消購房資格人員名單 購房人須如實提供購房資料

西安日報2017-12-27 08:57:08

  原標題:購房人須如實提供購房資料

  近日,西安市房管局公佈了第四批因提供虛假購房資料被取消購房資格的人員名單,這次有20人被取消其購房家庭的購房資格,且5年內不得在西安購房。自9月26日公佈第一批被取消購房資格名單以來,已連續發佈了4期,涉及超過45人。

  西安市房管局再次提醒廣大購房人,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如實提供購房資料。切勿以一念之差給自己的徵信和買房帶來遺憾。市房管局也告誡房地産經紀機構及其經紀人員,不得存在以下行為:1.唆使、協助當事人偽造戶籍、社保、婚姻、納稅等證明規避限購限貸政策,以虛假材料和不正當手段騙取購房資格;2.不得對交易當事人隱瞞真實的房屋交易信息,低價收進高價賣(租)出房屋賺取差價;3.不得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4.不得侵佔、挪用房地産交易資金;5.不得承購、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6.不得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經紀服務等。

  同時,針對還有不少仲介結構未獲得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證明,游離在監管的邊緣,市房管局也再次提醒廣大市民:1.選擇二手房經紀機構前,應先查看該機構的營業執照和房地産經紀機構備案證明,切勿選擇不合規的“黑仲介”,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2.簽訂合同時,認真研究合同條款,全面了解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對等,違約責任是否明確。自己的主張須通過合同或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對方的口頭承諾也應在合同文本中予以明確;3.向經紀機構付款時,應索要正式發票或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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