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主要部門通報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柳洪華 攝)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報道(張安琪):1月16日,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從陜西省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新聞通報會議上了解到,為應對本輪重度污染天氣,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了關於升級西安市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至紅色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為應對本輪強霧霾過程,西安市自1月14日0時起,已由黃色預警升級為橙色預警,落實更為嚴格的停工、停産、限産等污染減排措施。但從空氣品質監測情況看,整體污染仍處於重度至嚴重污染水準。經陜西省、西安市環保、氣象領域專家綜合分析研判後認為:受西北氣流影響,1月16日—17日西安市擴散條件雖有所好轉,但17日後西安市將再次處於靜穩天氣狀況,預測18日起西安市重污染過程仍將持續,部分時段或區域將有出現嚴重污染的可能,並將持續至20日以後。
為保護公眾健康,降低大氣污染強度,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17年修訂稿)》規定,經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批准,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將西安市重污染天氣預警等級由橙色預警升級為紅色預警,從1月17日0時起執行Ⅰ級應急響應。由西安市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組織落實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護措施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儘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一般人群儘量避免戶外活動。
(二)幼兒園、小學、初中及同等學歷學校採取停課措施(高中及同等學歷學校停止所有戶外課程和活動)。
(三)室外執勤、作業等人員應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四)環保、衛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重污染天氣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五)公安部門停止審批戶外大型活動,通知並督導已經得到審批的單位在重污染天氣期間停止舉辦戶外大型活動。
(六)衛生部門督導醫療衛生機構進一步擴大全市接診範圍,合理調整全市醫療救治力量,向社會公佈第二梯隊醫院名單,滿足市民在重污染天氣期間的就醫需求。
二、建議性減排措施
(一)公眾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二)大氣污染物排放單位在確保達標排放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治理設施的使用效率。
(三)氣象部門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形勢,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緩解空氣污染。
(四)減少塗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産品的生産和使用。
(五)企事業單位可根據空氣污染情況採取錯峰上下班、調休和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方式。
(六)交通、地鐵、城投等單位進一步增加公共交通運力保障,滿足市民出行需求。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公安部門做好全市範圍內低速汽車,建築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運輸等車輛的禁行工作;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實施過境重型載貨車繞行疏導措施;做好限行區域內機動車單雙號限行工作(詳見機動車限行通告)。
(二)建設、城管、市政、交通、水務、地鐵、城改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全市除搶修搶險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設施工單位停止室外作業(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響)。
(三)城管部門強化道路保潔措施,採取“濕法作業+吸塵式清掃”模式,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主幹道和易産生揚塵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清掃保潔作業;在適當情況下增加沖洗易産生揚塵路段的頻次。
(四)交通部門對連接市政道路的公路路段(國道、省道等)每天至少濕掃3次,其他路段每天至少濕掃1次。
(五)各行業監管部門加大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實施揚塵控制措施力度,揚塵物料堆場100%覆蓋,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灑水頻次每日不少於3次。
(六)建設、市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督導大型商業建築、市政工程停止産生揮發性有機物的噴塗作業。
(七)建設部門督導全市兩類企業(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停止生産(地鐵所需混凝土攪拌及運輸正常進行)。
(八)對納入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期間停産限産名單的企業和單位(《城市基本情況調查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方案編制大綱》涉及的工業點源、燃煤鍋爐、産業集群、散煤、移動源、揚塵源、生活VOCs排放等),實施污染物減排措施。
附:Ⅰ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管理通告
一、限行時間:重污染天氣I級應急響應期間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區域:西安市行政區域內,以西安繞城高速以內區域為中心,向南擴展至南橫線、堰渡路、三星快速幹道連線(不含)以北,西漢高速以東、西柞高速以西圍合區域;向北擴展至西鹹北環線(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東、西禹高速以西圍合區域。途徑西安市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採取限行措施,允許通行。
西鹹新區,臨潼、閻良、鄠邑、周至、藍田等區縣按照已劃定的機動車限行區域執行。
三、限行規定:將車牌尾號劃分為1、3、5、7、9和2、4、6、8、0兩個組合,按照限行當日西曆日期的個位數字所對應的機動車尾號數字組合進行限行(如:日期為11日限行1、3、5、7、9;12日限行2、4、6、8、0;以此類推),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四、外埠機動車進入上述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
(二)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和營運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校車、郵政及快遞運送專用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和事故勘察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五)“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産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六、禁止低速汽車、建築垃圾、渣土、砂石運輸、混凝土罐車等車輛在全市範圍內通行;燃料種類為柴油的重型貨車禁止上路行駛;過境重型載貨汽車需繞行西鹹北環線通行。
七、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八、重污染天氣Ⅰ級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措施的解除、降級事宜,另行通告,相關信息請查詢西安市人民政府網(網址:http://www.xa.gov.cn)、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網(網址:http://www.xianj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