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賓解讀新《陜西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楊薇 攝)
國際在線陜西頻道報道(楊薇):為適應新舊電梯數量急劇增長的現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電梯安全技術規範,解決相關行業管理部門電梯安全管理職責,2月1日陜西省政府修訂並重新發佈了《陜西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2月27日,陜西省政府舉行政策例行吹風會。陜西省質監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晉利,陜西省質監局政策法規處處長張海哲,陜西省質監局特種設備監察局局長鄭曉宏,陜西省質監局特種設備監察局調研員賀九生,西北政法大學法制政府研究所所長賀樂民現場解讀了《陜西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據統計目前陜西省電梯總量達13.35萬台,電梯使用到15年就認定為老舊電梯。從2018年開始,陜西省使用年限超15年的電梯將大量出現,隨之而來的這類電梯的故障率也會大量呈現,電梯安全所涉及到的領域很多,責任落實的鏈條也很長,管理的內容也非常複雜,所以説夯實各方的責任,營造一個齊抓共管、多元共治的格局已經是刻不容緩。因此新《管理辦法》的修訂正是適應了法制化監管的要求。”李晉利強調。
新《管理辦法》更加明確地方政府的責任,劃清部門監管責任是監管的基礎,但是部門監管之間的空白、邊緣領域和特殊情況,政府兜底負責是安全生産管理的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必然的要求。
“在新《管理辦法》中明確地方政府的責任有三個方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協調機制,協調、解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對電梯不能明確使用單位的,由電梯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協調指定電梯使用單位;對違法行為或者事故隱患的處理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支持,當地政府應當及時解決。這就明確了解決電梯隱患和事故隱患或者違法行為是當地政府的主要職責。新《辦法》總體來説就是從這三個方面落實了地方政府的監管職責。” 鄭曉宏介紹道。
新《管理辦法》對電梯的使用單位和電梯的維保單位有重要要求,使用單位要求不得擅自調整電梯的安全保護裝置,同時要保證這個安全裝置正常有效的運行;維保單位不得擅自調整電梯的安全保護裝置,也不得使電梯的安全裝置有不正常的情況。張海哲説:“在實際監管過程中發現,有個別的使用單位或維保單位,就擅自調整安全裝置,使安全裝置失效,調整以後不容易發現電梯問題,長期下來可能造成重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