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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防止提取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三秦都市報2018-05-24 08:41:59

  昨天(5月23日),記者獲悉,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貫徹落實住建部等四部門下發的相關通知,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

  賬戶轉移繳存半年可提取

  重點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在繳存地或戶籍地購買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炒房投機。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關於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範住房公積金管理使用,住房公積金轉移及非本市戶口離職提取相關工作,按照異地繳存職工將賬戶餘額轉移到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時,必須在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並按月足額匯繳半年以上可以提取。在西安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的非本市戶口離職職工,未在異地繼續繳存的,封存滿半年後本人可以提取。

  推行網上審核和辦理

  對繳存職工在繳存地租賃或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離休退休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進一步簡化審核流程,積極開展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網上諮詢,大力推行網上審核和業務辦理,縮短審核時限。繳存職工提取申請材料齊全的,審核無誤後應即時辦理。需對申請材料進一步核查的,應在受理提取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結。對同一人多次變更婚姻關係購房、多人頻繁買賣同一套住房、異地購房尤其是非戶籍地非繳存地購房、非配偶或非直系親屬共同購房等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要嚴格審核住房消費行為和證明材料的真實性。

  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對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記載其失信記錄,並隨個人賬戶一併轉移;對已提取資金的,要責令限期全額退回,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對逾期仍不退回的,列為嚴重失信行為,並依法依規向相關管理部門報送失信信息,實施聯合懲戒。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繳存職工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情節嚴重的,要向其所在單位通報。(記者 張毅偉)

 

編輯: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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