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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出臺 每期駐村時間不少於2年

三秦都市報2018-06-12 08:58:12

  陜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近日正式印發《陜西省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管理辦法》,著力解決駐村幫扶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確保貧困村駐村工作隊選派精準、幫扶紮實、群眾滿意。

  《辦法》提出,全省縣級以上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大專院校派駐到貧困村的駐村工作隊,駐村幫扶應當因村選人組隊,優先安排優秀年輕幹部和後備幹部,每個駐村工作隊一般不少於3人,每期駐村時間不少於2年。2020年前,貧困村退出的,駐村工作隊不得撤離,幫扶力度不能削弱。

  《辦法》明確,工作隊的主要任務包括指導村“兩委”開展貧困人口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退出工作,制定參扶單位聯戶結對幫扶方案;參與實施特色産業扶貧、勞務輸出扶貧、易地扶貧搬遷、貧困戶危房改造、教育扶貧、科技扶貧、健康扶貧、生態保護扶貧等精準扶貧工作;推動金融、交通、水利等行業和專項扶貧政策措施落實到村到戶;推動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協助監管扶貧資金項目。

  同時,做好貧困群眾激勵動員、宣傳教育和情感溝通工作;加強法治教育,推動移風易俗,指導制定和諧文明的村規民約;積極推廣普及普通話,幫助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應用能力;整頓村級軟弱渙散黨組織,對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提出建議,吸引各類人才到村創新創業等也在工作隊的職責範圍之內。

  相對我省去年出臺的《陜西省駐村扶貧工作隊管理辦法(試行)》,新《辦法》主要對貧困村駐村工作隊從規範人員選派、明確工作任務、加強日常管理、嚴明考核激勵、做好服務保障等5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陜西省扶貧辦社會扶貧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新《辦法》明確規定駐村工作隊要因村選人組隊,把熟悉黨群工作的幹部派到基層組織軟弱渙散的貧困村,把熟悉經濟工作的幹部派到産業基礎薄弱、集體經濟脆弱的貧困村,把熟悉社會工作的幹部派到矛盾糾紛突出、社會發育滯後的貧困村,更好地滿足貧困村的實際需要。

  在駐村幫扶工作中,存在著駐村工作隊已經部分或全部替代村“兩委”職能的現象,對於貧困村長期發展不利。新《辦法》通過十二條內容,對駐村工作隊的主要任務進一步細化,要求注意發揮村“兩委”作用,駐村工作隊指導、幫助村“兩委”開展各項脫貧攻堅工作。

  新《辦法》還全面強化駐村工作隊的日常管理,明確縣級黨委、政府應當成立駐村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駐村工作隊的統籌協調和督查考核,要求駐村幹部每月駐村工作時間不少於20天。此外,駐村時間由之前的最低1年調整為不少於2年,確保駐村工作隊更深入地了解當地情況,將資源力量集中用於幫助貧困村貧困戶穩定脫貧,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駐村幫扶工作。(記者 文晨)

 

編輯: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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