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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西安日報2018-07-05 16:26:55

  7月4日,陜西省人社廳、陜西省財政廳召開視頻會議,安排部署陜西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7月底前,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屆時,陜西省將有261萬餘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受益。

  本次養老金調整是對2017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進行調整提高,新標準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2018年陜西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繼續堅持“並軌”原則,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繼續採用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準雙掛鉤的方法,特別是對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加大調整力度,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比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部分多增加1元,引導參保人員繳費滿15年後繼續繳費,在全社會形成長繳費、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導向,推動我省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

  具體調整辦法:一是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8元。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準雙掛鉤,首先是按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15年及以內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次是按基本養老金水準調整,以退休人員本人2017年12月份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增加金額計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三是適當傾斜,對高齡(7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的適當提高調整水準:對193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周歲及以上),每人每月增加30元;對1938年1月1日至1942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周歲至75周歲),每人每月增加20元;對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周歲至70周歲),每人每月增加10元。本次調整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的,予以補足;在省級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準的,予以補足。

  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記者 顧榮)

  舉例説明:

  楊某某,男,1945年8月出生,2005年8月退休,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6年11個月,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2696.79元。按照今年的調整辦法,每月調整增加151元養老金,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847.79元。具體計算過程:

  1.定額調整:48元

  2.掛鉤調整:93元

  ①按繳費年限調整15×2+12×3=66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②按養老金水準調整 2696.79×1%=27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3.傾斜調整:10元

  合計:48+93+10=151元

編輯: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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