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先生向記者提供當初簽的合同中,並未提及扣費的相關信息
過去了將近半年的時間,學沒上成,交的錢也遲遲不退,這讓市民張先生鬱悶不已。
“我想利用業餘時間提升下自己的學歷,當時報名的時候,他們説名額有限,催促我趕緊報。現在沒報上名,我催促他們退還我繳納的費用,他們卻一點也不著急了。”張先生告訴記者,當時自己繳納了一萬多元,從簽退款協議到現在也有兩個月的時間,那筆錢還是沒影。
報名“專升本”錢掏了名卻沒報上
今年36歲的張先生是一名IT男。
今年春節後,他想通過成人教育將自己的專科學歷提升到本科,因此在網上找了一家名叫“學慧網”的教育機構了解相關事項。
張先生告訴記者,諮詢過程中,該機構一位張姓工作人員告訴他,成都某大學計算機係正好在招遠程教育專升本學員,催促他趕緊報名。“當時是3月底,他跟我説,他們這個班還有名額,現在報的話,80%可以報上前半年的招生,不然就要等到9月後了。”一聽這話,不想等的張先生連忙按對方要求交了11930元的各項費用,把名額“定”了下來。可直到6月初,對方還是未能如約給他報上名。
“當時合同上約定我的入學時間應為2018年3月。可我把錢交了之後,對方就好像把這事拋諸腦後了。4月至6月期間,我多次聯繫這位張姓工作人員,他總説報名結果這兩天就會出來,直到6月初才給我確定説沒報上。”
申請退款時對方要扣829元
這麼長時間的等待,讓張先生覺得這家教育機構不靠譜,便提出退款。但對方稱,退錢得先扣除829元。
“我至今也沒搞清楚對方扣款的依據是什麼。首先,我們之前簽的合同上沒有提及扣費的事。其次,我覺得我從繳費到申請退費,沒有享受對方任何需要扣費的服務。”張先生説,自己也曾問過對方憑什麼扣錢,“他們説光是諮詢都費了那麼多口舌,應該的。後來我急於儘快了結此事,就沒再深究,同意了扣費的要求,雙方還簽了一份協議。”
在張先生提供的這份協議上記者看到,該教育機構全稱為“中和基石國際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雙方約定,該公司扣除張先生“基礎費刷卡費入學測試費”合計829元,退還其11101元,承諾于協議生效後的45個工作日內支付完畢。落款日期為6月23日。
該機構承諾下周內會辦理退款
按説雙方已就退款事宜達成書面協議,這事應該已經完結。可45個工作日期限已過,張先生仍未收到這筆錢。
“這幾天我多次撥打他們公司公佈的電話,要麼沒人接,要麼就是告訴我等財務進度。後來我加入了兩個該公司的維權群,才發現遇到這種情況的不止我一個。”張先生擔心自己這筆錢最終會打水漂。
昨天下午,記者聯繫到該教育機構一位曲姓負責人了解情況。其告訴記者,自己剛剛與張先生聯繫過,此事已妥善解決。記者問扣829元的依據是什麼?為什麼在雙方簽訂協議之後仍遲遲未履行合約?對方稱,“我也是才來上班,不清楚。為什麼要扣錢,應該是按最初簽的合同來的,合同裏應該有這樣的約定。”
記者隨後向張先生確認處理結果,他説,對方稱下周內會把錢打過來。“他們説要退款的人挺多,只能一批批處理。希望這次不要再忽悠我,否則我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律師提醒遇到不合理要求不要簽協議
針對此事,記者昨天諮詢了陜西萊頓律師事務所的何睿律師。
何律師稱,《合同法》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教育機構未如約給市民報名,應向其退款。至於扣款一説,如當時簽訂的合同上並沒有明確指出此事未完成需要扣除哪些費用,教育機構提出這樣的要求就是不合理的。但因張先生已同意扣款,並且與其達成協定,對方扣除這筆錢就是合法的。
律師提醒,市民在遇到自己認為不合理的要求時,不應貿然妥協與對方簽訂書面協議,不然日後很難維權。“另外,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也可向相關管理部門投訴舉報。”(文/圖 記者 張晴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