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琦續約糾紛不應“一走了之”
來源:瀋陽日報  |  2021-09-10 09:03:55

  正在瀋陽隨遼籃備戰十四運的國手周琦近日宣佈,新賽季將離開CBA前往國外聯賽效力,並且得到了中國籃協的默許。這個結果對周琦與新疆男籃來説,是個兩敗俱傷的結果,而這也意味著遼籃短期將無法讓這位一流中鋒“回家”。周琦續約糾紛不會因為他的“一走了之”而終結,這個事件背後有很多地方值得深思。如何進一步規範CBA聯賽,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生,是不能回避的話題。

  遼籃痛失周琦教訓深刻

  可能現在很多球迷都覺得周琦遠走國外聯賽,損失最大的是新疆男籃,但實際上八年前沒能簽約周琦的遼寧男籃才更痛心疾首。2013年全運會後,遼籃與還未滿18歲的周琦簽約一事基本談妥,但因為新疆隊開出鉅額合同而被“橫刀奪愛”。最近幾年,遼籃一直想方設法召回周琦,但一步差、步步差。周琦兩年前想轉會遼籃,雙方一度簽訂四年合同,但因為中國籃協認定周琦出身新疆青訓而作廢;如今又因為新疆俱樂部堅持擁有優先續約權,無奈之下無法轉會的周琦將遠走國外。

  周琦的轉會糾紛鬧到如此地步,究其根源還是2013年他加盟新疆隊時,其父親代簽的青訓協議。眾所週知,周琦9歲就到遼寧打球,從遼少到遼青,還替遼寧隊拿了2013年十二運男籃青年組冠軍。就因為當年周琦的父親與新疆隊簽訂了一份青訓協議,沒有代表新疆隊打過任何正式青少年比賽的周琦,便被中國籃協認定出自新疆隊青訓,這顯然難以服眾。甚至到如今,連周琦本人都對這份青訓協議提出異議,不得不説是個諷刺。

  如果周琦在8年前能被認定出身遼寧青訓並留在遼寧,相信最近六個賽季CBA全部進入總決賽的遼籃絕不會只獲得一次總冠軍。

  青訓人才競爭必須規範

  回頭來看,周琦事件糾紛的起因就是青訓。中國籃協為了規範青訓,政策已經做出改進,就是為了避免出現當初新疆俱樂部使用“金錢攻勢”從遼籃手中“搶人”的情況再發生。在進入CBA這個環節,年輕球員的青訓資質都會經過嚴格審核,想要矇混過關基本不太可能。

  籃協此舉已經盡可能避免在年輕球員剛進入CBA時出現各俱樂部惡性競爭,但如今青少年籃球人才的競爭更加低齡化,甚至一些俱樂部在小球員還在初中的時候就簽訂合同,這種現象在遼寧這個籃球人才大省尤為突出。遼寧男籃最近幾年為什麼找不到實力出色的年輕內線?就是因為有潛力的大個子球員很小就被其他俱樂部“高薪”挖走。甚至個別遼少隊的好苗子,為了加盟待遇更高的俱樂部,選擇暫時出國打球的“曲線”轉會方式,這對培養小球員多年的遼寧少年隊很不公平。中國籃協必須要出臺更細緻、更低齡化的政策,規範青訓人才惡性競爭。

  別讓限薪令成為虛設

  中國籃協新的限薪令規定的每年600萬元頂薪,與之前周琦2000萬元的年薪相差巨大,這是他決心轉會的原因之一。因為籃協只對頂薪有限制,但一些俱樂部完全可以用“簽字費”來吸引心儀球員的加盟。對中國籃協和CBA公司來説,有必要對“簽字費”有一個明確説法。即使沒有發現過一例真實存在的案例,也有必要防微杜漸,在制度上堵住漏洞。只有這樣,CBA的工資帽和球員限薪制度才能得到真正落實,防止不公平現象出現,大牌球員在簽合同時也會有更合理的心理預期。

  此外,為了防備各俱樂部爭奪隊員陷入無序競爭,CBA最新規定,只要俱樂部給球員提供一份CBA頂薪合同,就擁有該球員職業生涯的整個獨家簽約權,除非球隊放棄獨家簽約權,否則該球員就不能夠與其他球隊進行簽約。目前來看,這種規定的確受到了一些隊員的抵觸。如果俱樂部不想放人,隊員就必須要在一個球隊打一輩子球,這樣的規定被指過於保障俱樂部利益,忽視了球員利益。如何平衡球員與俱樂部的利益關係,也是中國籃協和CBA公司急需解決的問題。

  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高級記者 馬騁

編輯:王悅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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