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7.3%

編輯:左妍冰|2017-07-17 16:48:18|來源:新華社

一、居民收入情況

 

2017年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932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8.8%,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3%。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322元,增長8.1%(以下如無特別説明,均為同比名義增長),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5%;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562元,增長8.5%,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4%。

 

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1238元,增長7.0%,中位數是平均數的86.9%。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16803元,增長7.3%,是平均數的91.7%;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5559元,增長7.0%,是平均數的84.7%。

 

圖1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數與中位數

 

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7.3%

 

按收入來源分,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工資性收入7435元,增長8.6%,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57.5%;人均經營凈收入2117元,增長5.9%,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6.4%;人均財産凈收入1056元,增長9.6%,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8.2%;人均轉移凈收入2324元,增長11.9%,佔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為18.0%。

 

二、居民消費支出情況

 

2017年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8834元,比上年同期名義增長7.6%,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6.1%。其中,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11931元,增長6.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5.1%;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5174元,增長8.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7.0%。

 

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食品煙酒消費支出2678元,增長5.6%,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30.3%;人均衣著消費支出668元,增長2.4%,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7.6%;人均居住消費支出1919元,增長8.3%,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1.7%;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務消費支出535元,增長6.5%,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6.1%;人均交通通信消費支出1211元,增長9.6%,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13.7%;人均教育文化娛樂消費支出869元,增長10.0%,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9.8%;人均醫療保健消費支出718元,增長11.9%,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8.1%;人均其他用品和服務消費支出236元,增長11.9%,佔人均消費支出的比重為2.7%。

 

圖22017年上半年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及構成

 

上半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7.3%

 

表12017年上半年全國居民收支主要數據

指標

水準

 

(元)

增長率

 

(%)

(一)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2932

8.8(7.3)

按常住地分:

   

城鎮居民

18322

8.1(6.5)

農村居民

6562

8.5(7.4)

按收入來源分:

   

工資性收入

7435

8.6

經營凈收入

2117

5.9

財産凈收入

1056

9.6

轉移凈收入

2324

11.9

(二)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數

11238

7.0

按常住地分:

   

城鎮居民

16803

7.3

農村居民

5559

7.0

(三)全國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8834

7.6(6.1)

按常住地分:

   

城鎮居民

11931

6.7(5.1)

農村居民

5174

8.1(7.0)

按消費類別分:

   

食品煙酒

2678

5.6

衣著

668

2.4

居住

1919

8.3

生活用品及服務

535

6.5

交通通信

1211

9.6

教育文化娛樂

869

10.0

醫療保健

718

11.9

其他用品和服務

236

11.9

注: ①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準=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準*城鎮人口比重+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準*農村人口比重。

 

②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速=(當年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準/上年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準-1)*100%;

 

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速/同期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③在城鎮化過程中,城鎮人口比重逐步提高,一部分在農村收入較高的人口進入城鎮地區,但在城鎮屬於較低收入人群,他們的遷移對城鄉居民收入均有拉低作用,但無論在城鎮還是農村,其收入增長效應都會體現在全體居民收入增長中,因而當城鄉居民收入增速比較接近時,會出現全國居民收入增速快於分城鄉居民收入增速。

 

④括弧中為實際增速,其他為名義增速。

 

表22017年上半年城鄉居民收支主要數據

指標

水準

 

(元)

名義增長率

 

(%)

(一)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8322

8.1

按收入來源分:

   

工資性收入

11205

7.5

經營凈收入

2149

7.0

財産凈收入

1802

8.4

轉移凈收入

3166

10.5

(二)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11931

6.7

按消費類別分:

   

食品煙酒

3622

4.5

衣著

948

1.0

居住

2622

7.6

生活用品及服務

729

7.1

交通通信

1615

8.2

教育文化娛樂

1182

9.7

醫療保健

876

10.6

其他用品和服務

338

12.1

(三)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562

8.5

按收入來源分:

   

工資性收入

2980

9.1

經營凈收入

2080

4.5

財産凈收入

173

9.9

轉移凈收入

1329

13.5

(四)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5174

8.1

按消費類別分:

   

食品煙酒

1562

6.6

衣著

337

4.5

居住

1088

7.9

生活用品及服務

307

3.0

交通通信

733

11.3

教育文化娛樂

499

8.6

醫療保健

531

13.4

其他用品和服務

116

8.6

(新華社轉載國家統計局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