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臺司法讓大陸臺胞“感受到平等與保護”
因遭遇一起侵權責任糾紛,在福建福清市投資的臺商周先生將對方告上了法庭。終審勝訴後,周先生頗有感觸:“在大陸打官司很放心,臺商能得到公正的判決、妥善的保護。”
多年來,大陸賦予福建靈活開放的特殊政策,著力先行先試,探索兩岸交流合作新模式。在此背景下,福建各級司法部門立足特殊區位優勢和工作實際,加強和創新涉臺司法,不斷完善涉臺案件審判、兩岸司法互助等。
來自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福建辦結涉臺案件2108件,兩岸司法互助案件3165件。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馬新嵐表示,福建著力為深化改革開放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涉臺司法工作。
5年前,大陸首個涉臺法庭在廈門海滄區人民法院掛牌成立。該法院發佈的白皮書顯示,自2012年至2017年6月5日,該法院涉臺法庭共受理涉臺案件5859件,案件受理數呈逐年上升趨勢且增長迅速;審(執)結5327件,結案率90.92%。
海滄區人民法院涉臺法庭相關負責人告訴中新社記者,該庭不斷創新審判機制,實現更好地集中管轄涉臺案件,包括在大陸率先建立起涉臺審判“三合一”機制,首創臺胞陪審員制度;積極探索涉臺審判的大合議庭制度,首創緩刑考察員和執行監督員制度;積極開展兩岸司法互助,利用各種渠道促成對臺司法交流等。
目前,廈門海事法院成立大陸首個涉臺海事審判庭,漳州、廈門等17個法院先後設立獨立建制的涉臺案件審判庭,48個基層法院設立專門的涉臺案件合議庭。此外,廈門海滄區人民法院成立涉臺案件專門法庭,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臺商投資區專門設立涉臺案件巡迴法庭,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涵江區人民法院江口法庭管轄各類涉臺案件。
福建各級法院涉臺法庭還聘任包括臺商協會會長在內的數十位臺胞擔任人民陪審員,讓臺胞參與到案件的審理、調解當中,充分發揮陪審員與涉訴臺胞臺商之間的“同鄉、同業”優勢。
臺胞陪審員謝蒼髮認為,臺胞擔任陪審員能夠在案件中起到“潤滑劑”的作用。
在廈門一家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與廈門一家運動器材有限公司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中,雙方對事實和法律適用爭議巨大,矛盾衝突激烈,甚至搶佔廠房。在廈門從事建築行業多年的謝蒼髮受邀調解雙方,多次上門拜訪雙方當事人,取得當事人的信任,並找到調解突破口,最終促成雙方握手言和。
福建天衡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開輝認為,有臺商臺胞的參與和監督,將進一步提高涉臺司法的公信力。
不只是涉臺案件的調解、審判、執行,在立法層面,福建地方立法也積極創新,大膽探索,出臺了一系列涉臺法規,有力保障和促進了閩臺融合發展。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僑臺工委相關負責人受訪時表示,當前,涉臺立法已成為福建地方立法最鮮明的特色。
2016年,《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福建省旅遊條例》等法律法規先後獲立法通過,均包含涉臺條款,其中《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還專門設立章節闡述深化閩臺合作。
法學專家王利平表示,福建的有益實踐,不僅為國家層面涉臺司法積累了大量寶貴經驗,發揮了很好的“試驗田”作用,也對推動兩岸關係向前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涉臺司法正從“試驗田”推廣開來。目前,隨著兩岸交流合作日趨密切,上海、廣東等多地均從立法、調解、審判到執行加強涉臺司法工作,全方位保護臺胞臺商合法權益。
在平潭創業的台灣青年、平潭海霆榮翔跨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營運長方意茹表示:“大陸涉臺司法的完善,讓臺胞感受到平等與保護,讓我們能夠安心在此安家與興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