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中究竟潛伏了多少“小間諜”

編輯:左妍冰|2017-11-16 11:09:07|來源:新華社

我們家中究竟潛伏了多少“小間諜”

 

資料圖:兩名觀眾在觀看智慧家居控制系統的應用模型。中新社發佟鬱 攝

 

家裏的智慧掃地機器人在你眼皮底下工作,“看不見的客人”通過內置的感應攝像頭卻在看著你……近日,韓國某品牌的智慧掃地機器人被曝存在安全漏洞,駭客可以遠程操控其在用戶家中自由行動,窺探個人隱私。

 

智慧家居設備在給我們帶來更舒適生活體驗的同時,其安全性一直令人擔憂。記者調查後,為你挖出潛伏在我們身邊、有可能被人利用的“小間諜”。

 

細思極恐!家裏的這些設備可能成為“間諜”

 

在實驗室中,工程師們正在演示“破解”家用攝像頭和智慧門鎖。經過在電腦上的一系列操作,攝像頭被成功“黑入”,其所拍攝的畫面實時傳回工程師的電腦中。系統顯示,視頻存儲量逐漸增大。

 

在另一個實驗中,工程師利用手機的NFC功能(無需接觸即可實現互聯互通的通訊技術),拿預設好的手機輕刷一下門卡,匹配信息便存儲到手機中,再用手機對著門鎖一刷,鎖就打開了。

 

360信息安全部雲安全團隊負責人王陽東介紹説,如果存在安全隱患,家用攝像頭、智慧網關、帶攝像頭的掃地機器人、智慧電視、遊戲主機等設備容易變成“耳目類”間諜,在被遠程入侵後容易洩露用戶家中的隱私畫面,還可能造成包括銀行卡密碼、社交軟體賬戶等信息洩露;具有一定功能的智慧電飯煲、微波爐等則有可能成為“攻擊類”間諜,在被遠程控制後可能造成火災等破壞性事故;而當下逐步普及的智慧門鎖等安防設備,則有可能淪為“策應類”間諜,為上門實施犯罪行為的不法分子“打開方便之門”。

 

在某品牌的智慧網關論壇上,有一些用戶發帖稱“自己的網關經常‘自己’把家裏的燈打開”,也有不少用戶跟帖吐槽説“下班回家,總看到燈亮著,而且是‘長亮狀態’”“一覺醒來,不知道燈什麼時候亮了,請把控制權還給消費者”。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一些用戶在使用智慧家居設備時也遇到了諸如家用攝像頭“自主”轉動起來、智慧電視“自動”開機等詭譎現象,最終不得不放棄使用。

 

扎心追問!智慧設備如何淪為犯罪助手

 

在智慧家居設備頻遭入侵的背後,是一個逐漸形成的盜賣個人隱私黑灰産業。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儘管一些智慧家居設備的産品漏洞反復見諸媒體,但是部分用戶仍不知情或不在意,其生活狀態有可能長期處在他人監視之下。

 

記者曾於今年9月瀏覽百度貼吧、騰訊QQ群等網絡社交空間,發現多個貼吧、群組存在倒賣被破解的智慧家居設備賬號密碼的行為,隨後將有關信息移交警方。記者11月再次核查時發現,不少貼吧、群組仍存在活躍行為,甚至有一些貼吧公然兜售破解有關智慧家居設備的教程。

 

在一個名為“家庭攝像頭”的QQ群中,群主和管理員不定期貼出被破解的家用攝像頭所拍攝的畫面。為了躲避執法部門的偵查,其成員使用“閃照”功能展示用戶隱私畫面,該畫面必須使用手機QQ查看,在查看時無法截屏,且查看後自動銷毀。

 

因為智慧家居設備破解難度低、用戶使用率高、隱私信息集中,“黑入”智慧家居設備盜賣個人隱私漸成“産業”。從已經偵破的相關案件來看,破解、蒐集、兜售這一系列不法行為往往由一個人完成,在通過QQ群、百度貼吧等渠道將售賣信息發佈後,來自各地的買家就會主動與之聯繫,所耗費的時間和金錢成本極低。

 

敲黑板!安全性是智慧家居設備生命線

 

針對當前智慧家居設備洩露用戶個人隱私的情況,有關專家呼籲,智慧家居設備製造業應儘快設立行業標準,有關部門的監管也亟待上線。

 

王陽東建議,應在智慧家居設備的設計階段即將安全性作為重要考量因素納入,産品研發也應遵循代碼安全開發規範進行。

 

家電設備智慧化和網絡化已成大勢所趨,諸多曾從事傳統家電製造的企業紛紛投身智慧設備領域。國內某知名家電製造企業相關負責人認為,隨著越來越多的傳統家電製造企業“搶灘”智慧家居設備製造,層出不窮的“功能性大戰”也應進入冷思考期,企業應注重研究在智慧化道路上如何保護好用戶的個人隱私,而不是一味強調甚至誇大功能性。他建議,應儘快出臺智慧家居産品的安全規範,進一步加強對市面上在售産品的安全性測試,探索建立企業隱私保護的信用機制。

 

網絡安全專家同時提醒用戶,在選購智慧家居設備時,應盡可能選擇大品牌和大廠商生産的正規産品。對於諸如家用攝像頭之類可收集用戶畫面、聲音等隱私信息的設備,當用戶在家時,可切斷電源,離家後再重新打開,以避免隱私信息洩露。

 

在上海信息安全行業協會專委會副主任張威看來,當前智慧家居設備頻繁洩露用戶隱私與執法缺失有一定關係。“一來是網絡犯罪取證難度大,二來此類犯罪人員位置分散,不僅對執法者的網絡調查能力提出挑戰,還對執法者的執行意識做出拷問。”張威説,國家針對互聯網的個人隱私已有相關立法,在涉及隱私權益上的“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仍需進一步強化。(新華社記者顏之宏、蓋博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