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診所新標準發佈 開設純中醫診所更容易

編輯:霍建陽|2017-12-11 17:29:06|來源:新華社

繼《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本月正式施行之後,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發佈《中醫診所基本標準》和《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作為中醫診所備案管理的配套文件,新標準明確了設立兩類中醫診所的條件,開辦純中醫診所的條件進一步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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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絡)

 

對於純中醫診所而言,同以往的《中醫坐堂醫診所管理辦法(試行)》相比,新標準對診室不再作數量上的硬性規定,而是要求至少設置候診區、就診區,面積滿足功能需要;同時,新標準不再要求診所應由中藥飲片品種不少於400種的藥店設置、只允許提供中藥飲片處方服務,而是規定診所可以提供中醫藥診療服務和中藥藥事服務,要求中醫藥治療率100%,並放寬了中醫診所執業醫師的從業年限等資格條件。

 

對於提供中西兩法服務和不符合《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服務範圍或者存在不可控的醫療安全風險的中醫(綜合)診所,新標準提出中醫藥治療率不低於85%,並設置診所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衛生技術人員人均面積不少於10平方米、每室(含中藥存放、調劑區)不少於10平方米等具體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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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絡)

 

值得注意的是,兩類新標準均增加了感染控制的內容,要求診所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醫藥技術操作符合中醫醫療技術相關性感染預防與控制等有關規定。

 

中醫藥法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我國中醫藥法治體系建設邁出架梁立柱的關鍵一步。隨著《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兩類中醫診所基本標準、《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推進中醫藥健康服務與互聯網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等一系列文件出臺,以及地方中醫藥條例陸續制定實施,我國中醫藥法治體系日趨健全。(新華社記者 田曉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