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反腐敗行動持續加碼
越共十二大以來反腐第一大案“鄭春青貪腐案”日前在越南河內市人民法院開庭。2016年1月越共十二大召開以來,越南查辦了一系列貪腐大案要案,反腐敗取得顯著成績,獲得民眾廣泛支持。
1月8日開庭當天,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員、胡志明市委原書記丁羅升,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原董事長鄭春青在內的22名被告出庭受審。審判預計將持續兩周。
據越南媒體報道,丁羅升一手提拔的鄭春青在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任職期間,指示下屬簽署總承包合同,違規使用預付款,並指示下屬虛構項目,受到“故意違反國家經濟管理規定造成重大損失”和“侵吞財産”兩項罪名指控,如罪名成立可獲死刑。據越南國家電視臺報道,丁羅升擔任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黨委書記期間,對下屬越南油氣安裝股份總公司經營不善、侵吞公款等現象負有主要責任。據越南《年輕人報》報道,越南最高人民檢察院認為丁羅升觸犯刑法,將面臨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非常關心時政的越南退伍軍人阮英德對本報記者説,作為反腐大案的“鄭春青案”,從被媒體曝光到立案調查,儘管涉案官員上至中央政治局委員,也終難逃脫越共中央的反腐“熔爐”,凸顯越共新一屆中央反腐的決心和魄力。
越共十二大以來,越共中央加大反腐力度,查辦了“越南海洋商業銀行貪腐案”,其中,涉案的越南國家石油和天然氣集團前董事長阮春山一審被判死刑,涉案的越南海洋商業銀行原董事長何文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另有多名高管鋃鐺入獄。越南重拳反腐贏得民心,同時産生巨大震懾作用。越共中央總書記、中央防治腐敗指導委員會主任阮富仲在談及反腐敗工作時經常提到“熔爐”,“熔爐燒旺了,濕柴火扔進去也得燃燒。”阮富仲説,當前反腐敗工作已經成為常態,越來越有“章法”,由誰落實、何時完成、效果如何,一目了然。
輿論注意到,越南重拳反腐的一系列新舉措頗具亮點。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組建和強化反腐敗機構。中央防治腐敗指導委員會、中央檢查委員會、政府監察總署等機構各司其職,形成合力。2017年5月開始,越南8個巡視組分赴20個省份,對輿論高度關注的腐敗大案要案等進行檢查督導,有的巡視組由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任組長,這無疑增加了巡視組的威力,加快了對腐敗案件的審理進度。
與此同時,越南不斷拓寬民間反腐渠道。為了打擊在百姓周圍的腐敗,越南進一步規範信訪工作,要求信訪部門對群眾反映的腐敗等問題和線索及時受理。2018年春節將至,越南政府監察總署向社會公佈3部熱線電話,受理春節期間違規收受禮品等腐敗行為的舉報信息,讓發生在人民群眾身邊的腐敗行為無處遁形。(人民日報河內電 記者 劉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