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臺商郭弘揚:欲借31條政策推兩岸影視合作
亞臺青總經理、臺商郭弘揚。(圖片來源:四川省臺辦)
亞臺青(成都)海峽青年創業園。(圖片來源:四川省臺辦)
2月28日,國務院臺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經商中央組織部等29個部門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其中,第18、19、20條規定涉及影視劇和電視節目,大大放寬了台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影電視的權限。隨著31條政策的出臺,兩岸影視産業的溝通合作,將進入全新的歷史階段。
此消息一齣,四川臺商反響強烈。亞臺青(成都)海峽兩岸青創園負責人、臺商郭弘揚表示:“31條政策在島內掀起很大反響,臺商間都在相互轉發。政策的出臺,讓我們在川臺商吃了定心丸。”
據了解,2017年下半年,有4家台灣影視公司(光影志公司、光和影公司、星主意公司及成唐公司)入駐成都亞臺青海峽兩岸青年創業園,並希望形成合力聯手打造“成都海峽影視合作中心”。“相信落戶的4家台灣影視製作公司將在最新政策加持下,得到更充分的發展。我們也將做好他們的橋梁紐帶,讓台灣影視能在四川、在西部開枝散葉。”臺商郭弘揚表示。
其中,“光影志”公司導演羅至中,作為演而優則導的知名台灣導演,早在2016年就試水大陸網絡電影,其導演作品《殺了我》,由大陸方製片,掀起網絡觀看熱潮。2017年11月16日,《殺了我》一舉斬獲金網電影盛典(“金網電影盛典”是針對60分鐘以上網絡電影的全國性專業獎項評選活動。)最佳攝影獎、最佳導演、最佳影片、最佳原創音樂等獎項。據郭弘揚介紹,羅導今年將有影視項目在成都落地的計劃。
談及3條有關影視發展的政策,郭弘揚説:“過去台資影視公司落地參與製作上,受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限制,與陸方合作意願較低,陸方也因為兩岸影視合作存在內容審定及需要額外支付申報費用而多有顧慮。即使是合拍項目成功立項,也面臨多方配額限制,不一定能引發收視效應。如今31條政策專項提出放寬及鼓勵台灣影視業與大陸合作,為我們在四川的發展吃了定心丸。相信4家落戶不久的台灣影視公司將獲得更多發展信心,在台灣影視業‘西進’中大有作為。”
乘“31條政策”東風,郭弘揚還介紹,今年6月,亞臺青(成都)園區將有計劃推動成立“成都海峽影視合作中心”。“中心將在3方面著力:一是打造海峽兩岸影視文創IP及設備資源共享平臺;二是打造兩岸影視行業四川運營總部中心;三是提供台灣影視公司來川拍攝期間,高端團隊及演繹人員行政中心。”
“我們希望未來有更多台灣影視業翹楚能通過‘成都海峽影視合作中心’,獲得項目落地的各種要素支持。” 郭弘揚對未來充滿信心。(中國台灣網、四川省臺辦聯合報道)
延伸閱讀:《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第18、19、20條規定
第18條.台灣人士參與大陸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可不受數量限制。
第19條.大陸電影發行機構、廣播電視臺、視聽網站和有線電視網引進台灣生産的電影、電視劇不做數量限制。
第20條.放寬兩岸合拍電影、電視劇在主創人員比例、大陸元素、投資比例等方面的限制;取消收取兩岸電影合拍立項申報費用;縮短兩岸電視劇合拍立項階段故事梗概的審批時限。中國台灣網3月7日成都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