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普查全面實施 污染源地圖將有升級版
“2018年是普查全面實施階段,” 在生態環境部29日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主任洪亞雄表示,今年上半年將完成清查建庫和試點工作,明確普查調查對象和調查技術方案,下半年將開展並完成入戶調查、數據填報等工作,形成數據庫,建立並逐步完善各類污染源檔案。
全國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國情調查,依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于2007年—2009年開展。“經過10年,環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污染物排放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洪亞雄説,第二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旨在全面摸清建設美麗中國生態環境家底,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佈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産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為判斷我國當前環境形勢,制定實施有針對性的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等提供參考。
第二次普查污染源數量預計會有什麼變化?“污染源數量將大大增加,” 洪亞雄介紹,第一次普查覆蓋592萬家污染源,初步篩查第二次普查有950萬家污染源需要入戶調查。其中工業源740萬家左右,農業源100萬家左右;生活源集中式污水污染治理設施50萬家左右。
“普查不是環保部門單打獨鬥,各個部門、各級政府都得要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洪亞雄説。
污染源普查必須守住數據品質這條線。“對數據品質要求:全面、真實、一致。” 洪亞雄説,首先從技術上要花大力氣保證核算方法的科學性。其次在管理方面全員控制、全過程式控制制。最後,在結果管理上,通過第三方進行抽查,保證污染源數據品質。
洪亞雄表示,污染源普查是依法進行的一項調查,按照有關法律要求,污染源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進行的調查。應如實按時填報污染源普查報表,不能拒絕、推諉、阻撓調查,不得虛報、瞞報和拒報,不得轉移、隱匿、偽造、篡改原始材料。有違法行為的,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還回應了公眾對強化督查成效能否持久的擔憂。他表示,強化督查絕不是短期行為。“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將繼續推廣使用強化督查積累的經驗,目前正在研究制定相關工作方案,今年將全面啟動七大專項行動,作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標誌性工程。”
據介紹,七大專項行動包括生態環境部和相關部門聯合開展的“綠盾2018”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專項行動、重點區域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落實《禁止洋垃圾入境推進固體廢物進口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打擊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非法轉移和傾倒等。
發佈會上還通報了多起典型案例。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對國家環境空氣品質監測網自動監測站點組織檢查時,發現雲南省紅河州污水處理廠等9個國控站點受到噴淋干擾,多名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
“目前,各地已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免職、行政降級、行政記過、警告、誡勉談話和辭退等嚴肅處理,並在當地主流媒體公開曝光。” 劉友賓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持續開展環境監測品質隨機檢查,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零容忍,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本報記者 寇江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