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英大使劉曉明在英媒發表署名文章批駁美國污衊中國“竊取”知識産權
據外交部網站報道,2018年4月6日,英國發行量最大的主流大報《每日電訊報》紙質版和網絡版同時刊登駐英國大使劉曉明題為《堅持開放合作,保護知識産權》的署名文章。全文如下:
最近,美國依據所謂“301調查”,污衊中國“竊取”美國知識産權,指責中國“強制”美國企業轉讓技術,宣佈將對中國商品加徵關稅。美方無視中國不斷加強知識産權保護的事實,其所作所為不僅嚴重違反世貿組織規定,是典型的單邊主義和貿易保護主義,也是赤裸裸的“傲慢與偏見”。
那麼,中國真是靠“竊取”美國知識産權得到發展的嗎?中國在保護知識産權方面做得又如何呢?事實勝於雄辯。
首先,中國創新成就舉世矚目。在五千年文明史中,中國貢獻了諸多促進人類社會發展的重大創新成果。中國人最早發明瞭造紙術、指南針、火藥和印刷術,英國漢學家艾約瑟(Joseph Edkins)將其稱為“四大發明”介紹給世界。新中國成立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不僅取得青蒿素、人工胰島素、雜交水稻等重大創新突破,還在人工智能、電動汽車、5G通信等新一輪科技革命中走在時代前沿。世界知識産權組織不久前發佈的報告顯示,中國是2017年《專利合作條約》框架下國際專利申請第二大來源國,有望在3年內趕超現在排名第一的美國,中國華為、中興兩家科技企業成為2017年最大的國際專利申請人。去年,中國國家知識産權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38.2萬件,超過美國、日本、韓國以及歐洲專利局總和。中國日益成為世界科技創新的引領力量。
第二,中國知識産權保護水準不斷提升。知識産權是科技創新的“剛需”。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後,中國全面系統修訂知識産權法律法規,建立了符合國際通行規則和中國國情的知識産權法律體系。近年來,中國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了知識産權法院,在15個城市設立知識産權專門審判機構,不斷完善知識産權司法保障體系。去年中國法院新收一審知識産權案件超過21萬件,專利行政執法辦案總量突破4萬件,中國人對知識産權的維權和應用意識顯著提升。2001年“入世”時,中國對外支付的知識産權使用費僅有19億美元,2017年達到286億美元。今年“兩會”期間,中國政府決定重新組建國家知識産權局,進一步完善知識産權管理體制,並將加快推動“專利法”修訂,實行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懲治力度。中國始終堅持對國內外企業的知識産權一視同仁、同等保護,努力營造良好的創新環境和營商環境。當然,在保護知識産權問題上,沒有一個國家是十全十美的,中國也存在制度不夠成熟、保護不夠到位、懲戒不夠有效等問題。但我相信,這些問題只是“成長中的煩惱”,必將隨著中國的進一步發展逐步得到解決。
第三,中國知識産權國際合作日益深入。全球化是不可逆轉的趨勢,世界各國經濟相互依存,“關上大門”、奉行保護主義只能“損人不利己”。知識産權領域發展亦應堅持開放、包容。中國加入世界知識産權組織已近30年,2014年該組織還在北京設立了辦事處。中國積極推動在“一帶一路”、金磚國家等框架下開展知識産權合作,不久前金磚國家共同簽署了“知識産權合作聯合聲明”,共同推動新興經濟體知識産權發展;中國還與英國、歐盟、美國等建立了知識産權對話交流機制,與超過20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專利審查高速路”協議,為推動全球知識産權體系向平衡、普惠、包容的方向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美國以“強制技術轉讓”為藉口打壓中國科技創新、保護本國産業的做法是完全錯誤的。中國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外國企業必須將其技術轉讓給中國企業。中國堅決打擊知識産權領域不法行為,決不允許讓來華投資的外企“強制轉讓技術”。中美企業之間的技術轉讓完全是由企業平等協商、自主決定、有償交易,遵循商業和市場化原則,併為美國創造了大量就業崗位。
美國是富有創新的國家,但創新不是美國的“專利”。中國改革開放40年來,已與世界高度融合,“中國製造”和“中國創造”廣受歡迎,“中國創新”如火如荼。中國經濟已經從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品質發展階段,“創新驅動”成為中國經濟增長主要動力之一。中國在知識産權保護領域取得的成就也有目共睹。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中國正在堅定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堅定保護知識産權。中英、中歐科技創新合作互補性強、前景廣闊,在知識産權保護領域合作進展良好,在法律政策、數據交換、信息化工具、人員培訓等領域合作成果顯著。我們願繼續同各國一道努力,堅持開放合作,保護知識産權,推動科技創新成果更好造福世界各國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