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港澳臺居民可申請在京居住證

編輯:王瑞穎|2018-08-31 09:41:05|來源:北京青年報

全市設置了304個受理點 向居住地派出所交驗相關證件、證明即可辦理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通知精神,按照公安部的統一部署,北京市公安局將於9月1日正式啟動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工作。受理條件是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為最大限度地方便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市16個區相關戶籍派出所設置了304個受理點。港澳臺居民申領居住證,需持本人港澳臺居民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派出所交驗相關證件、證明即可辦理。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産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公安機關受理相關證件、證明後,將於受理日起20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首次申請領取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北京市公安局將為在京申領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服務。(記者 匡小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