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東奧正名公投”一旦通過後果難收拾
東奧正名公投案若通過,將抵觸洛桑協議。(中華奧委會官網)
針對東京奧運台灣“正名公投”可能影響中華奧委會會籍一事,臺“行政院”日前強調,臺當局未介入或操控任何“公投案”,不論“公投”結果為何,都是台灣民意的自然表達,各界與國際社會都應尊重。這種一廂情願的説法固然顯示民進黨當局急於撇清責任,但明知“東奧公投”可能帶來不可測的風險,卻不積極制止,任令危機擴大,豈不也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今年十個“公投案”中,最受矚目的莫過於“東奧正名公投案”,因為一旦通過,國際奧會就可能“中止或取消承認”中華奧委會的 會籍,台灣的運動選手就可能無法參加國際奧會舉辦的所有賽事,影響之大,可以想見。
事實上,民進黨當局對於問題的嚴重性,早就心裏有數。臺外事主管部門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副執行長張秀禎在今年三月的聽證會上就明白指出,如果“東奧正名公投案”通過,臺外事主管部門確實疑慮,有可能産生抵觸洛桑協議,導致中華奧委會及相關機關無法執行結果。在“東奧正名公投”聯署的過程中,民進黨當局確實也並不積極支持,使得聯署進展遲緩,“東奧正名公投案”很可能胎死腹中。
然而,在東亞奧委會理事會召開臨時會,取消台中市2019年東亞青年運動會的主辦權後,蔡英文呼籲台灣民眾,一起當台中市政府和中華奧委會的後盾之後,“公投”聯署人數立即暴增,非但很快就突破成案門坎,中選會在審查時也絲毫沒有留難。這證明民進黨當局,就算沒有積極策動,但可以阻撓而不阻撓,無異形同默許。
鋻於“東奧正名公投”即將於本月24日伴同“九合一”選舉同時進行,而國際奧會執委會將於月底開會,一旦“公投”通過,中華奧委會主席林鴻道憂心國際奧會執委會提出討論,中華奧委會會籍將面臨被終止或取消承認的潛在危機,影響台灣地區選手2020年東京奧運參賽權益,所以一再呼籲蔡英文當局重視其嚴重性。
然而,民進黨當局卻似乎絲毫不以為意,“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e表示,終止台灣的會籍不是臺當局想要看到的,民進黨當局並未介入或操縱任何“公投案”,是依法辦理“公投”,不管“公投”的結論是什麼,國際社會都應尊重,最重要的是台灣的民意要被看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則強調,“公投”是公民權利,中國大陸應該以理性看待台灣民眾正當行使投票權利,不要過度連結;“體育署”更強調,尊重中華奧委會專業判斷和自主性,希望中華奧委會多與國際社會溝通解釋,化解不必要的誤會和爭議。
顯而易見,民進黨把責任完全推給中華奧委會,真若“公投”通過,以致被國際奧會制裁,就把矛頭指向中國大陸打壓。其所以如此篤定,無非是認定“東奧正名公投”不會通過。
依照目前“公投法”的規定,“公投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者,即為通過。今年可“公投”者估計約一1976萬人,估計至少要495萬人以上同意,才能通過。表面看來,難度確實很高,但從實務上看,並非絕無可能。
過去14年來,曾經舉行過六個島內“公民投票”,雖然沒有一個通過,但其中2004年陳水扁在任內依“防衛性公投”條款提出的“強化國防”案同意票651.1萬票,“對等談判”案同意票631.9萬票;2008年遊錫堃提出的“台灣入聯合國”案同意票552.9萬票,蕭萬長提的“務實返聯”案同意票496.2萬票,同意票都高於495萬票,足見“東奧正名公投”過關的可能性不能排除。
眼見“公投“在即,撤案也毫無可能,臺當局自然應該加強倡導,使人深切了解“東奧正名公投”通過的危險性,讓本案因投票人數不足或同意人數不足而無法通過;萬一真的通過,依照“公投法”規定“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領導人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中華奧委會雖是權責機關,卻是民間組織,不能抗拒公權力的行使,所以唯一解套之道,似乎只有由蔡英文宣佈擱置,但“憲法”並未賦予台灣地區領導人否決“公投”結果的權力,如此一來,只要“東奧正名公投”通過,後果就很難收拾,民進黨當局,難道還不應該冷靜三思嗎? (作者 汪誕平,台灣資深媒體人) (華夏經緯網轉載大華網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