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與中華文化認同——由兩岸漢字繁簡之爭説起

編輯:左妍冰|2018-11-16 10:04:50|來源:中國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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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認同是一個民族對自己生存方式的自我肯定,是對共同價值觀的自我傳承。漢字是中華民族主要的交流工具和信息載體,是中華文化的基本要素和鮮明標誌,深深紮根于中華民族的心靈深處,是全球華人的共同信仰,心心相印,代代相傳。中國大陸的簡化字並非心血來潮、一時衝動的産物,有其長期的歷史動因,與國家命運的沉浮相起伏,是某一個特定歷史階段的特定産物。

 

近現代的文字改革

 

秦始皇統一中國,以秦國的文字為基礎,參照其他諸侯國文字,確立小篆為全國通用文字。這是中國最早的規範化字體。文字統一是國家統一的重要基礎和標誌。

 

為節省時間,提高效率,西漢以來,LiSu 逐漸取代篆書,以簡馭繁。南北朝至隋唐,楷書、行書、草書漸興,繁簡結合。但篆書不是甲骨文的簡化,楷書不是LiSu 的簡化。至唐朝,漢字字體基本定形。其總趨勢是從簡趨繁、從繁至簡,不斷變革,交相輝映,絕非僅僅從繁到簡,越簡越好。

 

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近代中國開啟了被迫向西方學習先進科技的痛苦歷程。遭受歐風美雨的沖洗,一些知識精英反躬自省,開始在文化層面上探尋中國積貧積弱的原因。

 

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隨著白話文逐漸取代文言文,改革漢字的呼聲升高。甚至有學者喊出“漢字不滅,中國必亡”。1920年,語言學家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文章,主張推廣簡體字。

 

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蔣介石等人關注漢字改革問題。1935年8月21日,國民政府教育部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收簡體字324個,公佈《推行簡體字辦法》9條。社會各界對此貶褒不一,只得放棄。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共産黨堅持文字改革的基本方針,探索推行簡體字。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發佈《關於公佈〈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全面推行簡化漢字。

 

根據各地使用情況,這個方案略有調整。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化字總表》,第一表收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收132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收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954個簡化字,共2238字。簡化字主要有兩種,一是簡體,多從俗字、古字、草書中演變而來;二是用同音字或近音字取代。

 

兩岸漢字繁簡之爭

 

在海峽兩岸對峙時期,中國大陸高舉革命大旗,強勢推行文字改革。作為全世界最複雜的表意文字系統,簡化漢字,是放棄這種表意文字的第一步,直至拼音化、拉丁化,準備與被視為落伍、腐朽的中國傳統文化徹底決裂,創造一種全新的、科學的中國現代文字。

 

蔣介石政權以中國正統自居,視簡化字為大逆不道、數典忘祖。台灣島內雖有賢達之士,體認到文字改革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憚于國共恩怨,亦不敢公開建言,避之惟恐不及。

 

自1979年以來,兩岸關係開始緩和。1987年底,老兵返鄉探親,兩岸交流的大門終於打開。觀光旅遊熱、臺商投資熱掀起,通商、通郵、通航循序漸進,最終基本實現。兩岸人民從老死不相往來,逐漸走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深度融合,簡化字與繁體字成為兩岸人民繞不開的心結。海岸兩岸的文化差異,首先在文字改革問題上正面交鋒。

 

從小在中華傳統文化教育下的一些台灣知識精英指出,中國大陸的文字改革,使“親人不見”、“愛人無心”、“有雲無雨”、“鄉里無郎”,造成漢字支離破碎、莫名其妙、無所適從,進而指責“簡化字破壞傳統文化、損害漢字結構、字形難看、使人愚蠢”,應予放棄,恢復中國傳統文字。對此,中國大陸相關部門當然不能輕易接受。

 

由於缺乏傳統漢字的教育,在中國大陸,即使一些具有大學文化程度的民眾,看舊版四書五經如讀天書,進博物館不能欣賞古代的書法繪畫,訪名勝古跡讀不通對聯長文,登三山五嶽難以辨識摩崖刻石,面對博大精深的祖國傳統文化,如霧裏看花、水中望月,望字興嘆,徒喚奈何。

 

隨著傳統文化的復興,中國大陸亦有一部分人士建議,甚至有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出議案,建議以10年為期,恢復使用繁體字,放棄簡化字。附和者亦不在少數。行政官員、專業人士、民間學者輪番上陣,各抒己見,面紅耳赤,未達共識。簡繁之爭愈演愈烈,口水四濺,難以平息。

 

中國大陸主張使用簡化字的理由主要有:1、從甲骨文到楷書,漢字一直處於簡化過程中,是大勢所趨,不以任何人的意志為轉移。2、中國大陸頒布的簡化字多源於民間業已流傳的寫法,有其依據,並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3、簡化字減少了漢字的筆畫數和漢字的數目,降低了學習難度,提高了書寫速度,有利於普及教育。4、繁體字在特定範圍內允許使用、存在,北京中華書局等出版社專門出版古代典籍,如“二十四史”,通常使用繁體字。

 

台灣主張廢棄簡化字的理由主要有:1、簡化字背離了六書造字原則,許多漢字失去表義結構,辨識困難,又未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統,增加漢字學習的難度,削弱了漢字的完整性、傳承性,有損漢字的美感。2、使用簡化字,很多中國人缺乏、甚至喪失閱讀古籍的能力,難以傳承中華傳統文化。將古籍以簡化字重印,容易出現歧義,誤導讀者。3、使用簡化字,阻礙中國大陸與台灣、港澳地區的文化交流,與日本等外國使用的漢字進一步脫節,從“書同文”到人為製造“書不同文”。4、漢字演進並非只是簡化,繁化一直在漢字中展開。這主要是為了辨義,自然演進,不可輕易變更。

 

中國大陸全面推行簡化字的過程中,繁體字在教學、研究、出版、文化、商業等領域及一定的人群中繼續使用,在古代歷史文化研究、書法藝術創作等領域具有獨特價值。中國國家領導人的簽名、題詞,如毛澤東、鄧小平等人,一直使用繁體字。

 

對於推廣、普及簡化字,中國大陸行政部門立場堅定,以立法的形式加以鞏固。2000年10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布,明確規定,普通話是國家通用語言,規範漢字是國家通用文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工作,是普及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社會信息化水準的必要前提和先導工作。該法同時也明確了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的範圍:“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一)文物古跡;(二)姓氏中的異體字;(三)書法、篆刻等藝術作品;(四)題詞和招牌的手書字;(五)出版、教學、研究中需要使用的;(六)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特殊情況。” 

 

在台灣地區,從政治精英到社會大眾,有很深的傳統漢字情結,視大陸的簡化字為異物。馬英九認為,傳統漢字“是祖先傳下的正統文字”,“識正書簡,不論是正體漢字或簡體字,為在書寫時更方便,即便是符號能代替,只要能讓人看懂,並無不可”。

 

2009年6月,時任台灣領導人的馬英九表示,“以後印刷體採用正體字,一般書寫則可用簡體字,希望兩岸就此達成共識”。並刊出長文《大陸識正書簡的文化意涵》,詳加闡述。

 

對此,國臺辦發言人做出回應:“關於繁體字、簡體字的問題,兩岸同胞同文同種,講的是相同的語言,使用的是相同的文字。繁體字、簡體字都是漢文體系文字,都根植于中華文化傳統,都是傳承、弘揚中華文化的重要載體,所不同的只是大陸對部分文字進行了整理和簡化。隨著兩岸交流和人員往來日益頻繁,如何使兩岸民眾在文字使用上更方便交流,兩岸專家學者可以積極探討,充分論證。”中國大陸行政部門的心態是開放的,持建設性立場。

 

在馬英九任內,兩岸相關部門未能就繁體字、簡化字之爭達成共識或意向,只得擱置爭議,各説各話,各行各道,井水不犯河水。

 

漢字是中華民族的共同信仰

 

文化認同是一種抽象的心理建構,決定文化認同的因素主要是長期性、抽象性的不因短期利益而改變的風俗習慣、生命禮俗、倫理價值等因素。這種抽象的心理建構是由長期的歷史經驗積澱而成。在歷史意識高度發達的華人社會,政治認同常常通過文化認同建構起來。

 

文化認同是一個民族對自己生存方式的自我肯定,是對共同價值觀的自我傳承。漢字是中華民族主要的交流工具和信息載體,是中華文化的基本要素和鮮明標誌,深深紮根于中華民族的心靈深處,是全球華人的共同信仰,心心相印,代代相傳。

 

漢字屬表意文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系統之一,相繼創造了甲骨文、金文、篆書、LiSu 、楷書、草書、行書等多種字體。漢字源於模倣自然、圖畫紀事、表情達意,形成了獨具特色的符號系統。漢字相對穩定,對中華文明的傳承和創新做出了獨特貢獻。我國古代有“文以載道”的傳統,顯示了文化典籍和語言文字在傳承思想、培育人才、改善社會風氣中的積極作用。漢字構造具有可解釋性,不可輕言更張,自毀長城,置民族文化于萬劫不復。

 

中國大陸的簡化字並非心血來潮、一時衝動的産物,有其長期的歷史動因,與國家命運的沉浮相起伏,是某一個特定歷史階段的特定産物。中國大陸推行使用簡化字已達60多年,對於減少文盲、普及初等教育功不可沒。在13億多中國人中,具有大學以上文化程度的民眾仍然佔少數。1949年後出生的人,從小就學習簡化字,要求他們再寫繁體字,並不現實。文字是國家統一的一種意志,不可輕言改動,以免自亂陣腳。在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中國大陸必須堅持使用簡化字,切忌隨風搖擺,進退失據。

 

亡人之國,先亡其史。欲亡其史,先滅文字。中國傳統文化在經歷了西方文明強力衝擊後,當代相當一部分知識精英接受了西式教育,對中華傳統文化缺乏信心。

 

多難興邦,丕極泰來。21世紀以來,中國大陸經濟迅速發展,中華民族的自信心逐漸增強,正在走出西方文明中心論的陰影,重新建構中華民族的文化認同。傳統漢字無疑是中華民族最重要的文化符號,是中華民族的DNA。越來越多的有識之士主張使用或恢復繁體字,也是言之有據,持之成理。

 

繁體字與簡化字是前後關係、衍生關係、兄弟關係,具有共通性,相互依存,不是非此即彼、有我無你。兩岸人民都堅持漢字的正統性、權威性、合法性、傳承性,堅守中華文化家園,繁簡之爭僅僅涉及到部分漢字的書寫與適用,不應被放大、誇張,造成意氣之爭,上升到意識形態,無端攻擊對方。在國家尚未完全統一前,兩岸應求同存異,互相尊重,暫維現狀,相向而行,縮小分歧,共同努力,朝著在全中國範圍內書同文的方向前行。

 

考慮到台灣、香港、澳門仍在使用繁體字,為了促進兩岸文化交流,推動中華傳統文化的傳承,中國大陸在堅持使用簡化字的大前提下,對於大學本科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學生,應該增加繁體字的教學課時,要能認識、辨別。對於常用的500個繁體字,如學、習、書、寫、術、華、國、語、詩、時、間、運、動、複、興等,不但要認識,還要能夠書寫,從“寫簡識繁”,逐漸向“寫簡用繁”過渡。

 

具有大學以上文化程度的年輕人,應閱讀中華書局出版的傳統版本的“二十四史”、《唐詩三百首》、《古文觀止》等,進而直接閱讀沒有標點的古籍。

 

在兩岸四地文化交流活動中,中國大陸的學術單位、民間組織可以使用傳統漢字,用繁體字印製學術論文、會議手冊、大會圖標等,不必簡轉繁或繁轉簡,多此一舉。

 

台灣、香港、澳門地區的年輕人也要體認到,中國大陸普遍使用簡化字,應能認識、書寫簡化字。這對於赴大陸旅行、交友、求職、工作有其必要。不可一味強求中國大陸使用繁體字。這樣做的效果往往適得其反,心生芥蒂,事與願違,欲速而未達。(作者係褚靜濤,歷史學博士,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