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詳解2018年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內容
今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專題新聞發佈會,介紹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有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國家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司長徐善長在會上介紹了2018年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內容。
為穩妥做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改革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制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草案(試點版)》(以下簡稱《清單(試點版)》),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于2016年起在天津、上海、福建、廣東四省市開展試點。2017年,試點範圍擴大到15個省市。
徐善長表示,“我們在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多輪徵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意見,對《清單(試點版)》進行了全面審查修訂和優化調整,形成了這次發佈的《清單(2018年版)》。”他介紹,《清單(2018年版)》主要包括清單説明、清單主體和附件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清單説明。清單説明共有九條,對清單的內容、定位、範圍、事項來源、適用條件、法律效力層級、制定權限等,以及清單與我國參加的國際公約、與其他國家或地區簽訂的雙多邊協議的關係等問題作出了明確,進一步厘清了清單的邊界。
第二部分是清單主體。清單主體包括“禁止準入類”和“許可準入類”兩大類,其中禁止準入類4項、許可準入類147項,一共有151個事項、581條具體管理措施。與《清單(試點版)》相比,事項減少了177項,具體管理措施減少了288條。
其中,禁止準入類事項包括4個事項。第1項是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禁止性規定,第2項是《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禁止投資和禁止新建的項目。第3項與第4項分別是“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禁止違規開展互聯網相關經營活動”,是針對當前金融領域、互聯網領域新技術、新産品、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層出不窮的形勢,為防範出現重大風險,在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梳理現行管理措施基礎上提出,並報國務院批准後列入的事項。對於禁止類事項,市場主體不得進入,行政機關不予審批。
許可準入類事項共147項,涉及到國民經濟行業20個分類中的18個行業、128個事項。《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事項10項,《互聯網市場準入禁止許可目錄》事項6項,信用懲戒等其他事項3項。從行業分類看,有9個行業超過了10個事項,其中,製造業有26項,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12項,批發和零售業11項,金融業11項,文化、體育和娛樂業11項。對於這些許可準入類事項,由市場主體提出申請,行政機關依法依規作出是否予以準入的決定,或由市場主體依照政府規定的準入條件和準入方式合規進入。
第三部分是附件。包括兩個附件,第一個附件匯總列出了現有法律法規明確設立的與市場準入相關的具體禁止性規定,共15類135條。第二個附件列出了《清單(2018年版)》對《産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的7處修訂調整的有關內容。
徐善長表示,負面清單是一項創新性的重大改革,在市場準入管理領域,為了建立全國統一市場,強調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的全國統一性,要求實行“全國一張清單”。明確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應由國務院統一制定,未經國務院授權,各地區各部門不得自行發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不得擅自增減、變更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條目。(人民網北京12月25日電 記者朱一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