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銳評:粵港澳大灣區由“大”到“強” 這一步很關鍵
中國政府2月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以來,有數據顯示,全球有關粵港澳大灣區的報道98.7%是正面報道。在中國兩會上,粵港澳大灣區怎麼建、怎麼發展,更是來自粵港澳三地的中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
與世界著名的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東京灣區相比,粵港澳大灣區願景被視為中國政府著力打造開放型經濟的新模式,這一模式在國際上毫無先例可循:既要對標國際一流灣區實現高水準高品質發展,也要在“一個國家、兩種社會制度、三個關稅區、三種貨幣、三種法律體系”的發展生態下大膽創新,走出一條有中國特色、比肩世界三大灣區的新發展路徑,因此,關鍵之舉在於制度創新。
根據政府計劃,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今年重點是抓緊推進規劃體系、政策體系的頂層設計,加強規則銜接,推動生産要素流動和人員往來便利化,在跨境車輛進出、人員進出、海關通關便利,特別是方便港澳青年到大灣區廣東一側就業創業等方面,提供更多方便,相關政策成熟一項要公佈一項。
粵港澳三地在中國改革開放40年間一直有密切合作,這一合作在香港、澳門回歸中國後不斷深化。比如,2003年,中國內地與香港、澳門就分別簽署了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也就是CEPA,促進三地共同發展,並加強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貿聯繫。近年來,中國在深圳前海地區設立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作為深化深港合作以及推進國際合作的核心功能區,意在把它打造成為整個珠三角地區的“曼哈頓”。再後來,中國在廣東設立國家級自由貿易試驗區。這些都為粵港澳大灣區的建設奠定了基礎。
粵港澳大灣區現有規模和體量之大自不必言,其面積幾乎相當於紐約、舊金山和東京三大成熟灣區之和,區域港口集裝箱吞吐量是三大灣區總和的約4.5倍。但要對標國際一流灣區增強實力,還需要在多年來三地合作的基礎上,實質性地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形成“化學反應”。這一“化學反應”是它發展的難點,也是核心,必須在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制度創新,才能實現重大突破。
大灣區現行的發展生態與眾不同。一方面,區內制度性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生産要素的高效便捷流通,有些問題難以用傳統思維破解;另一方面,制度性差異正是大灣區的特色和優勢所在。因此,粵港澳大灣區的制度創新過程不是“打碎”和“重塑”,而是“創新”和“融合”,它不僅僅是內地的事,也是香港、澳門都需要做的,標準只有一個,就是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實現這些目標,大灣區就能為中國新一輪開放發揮引領作用。
分析人士指出,金融創新有望成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制度創新的龍頭。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的數據,香港是亞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四大外匯交易市場,也是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近年來,滬港通、深港通的開通有力推進了香港和內地的金融合作,大灣區將充分發揮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優勢,通過“金融通”為區域內的製造業升級和科技創新發展提供資金。金融保險服務業在大灣區建設的所的生産要素中,將起到“超級聯絡人”的作用,並帶動其他領域的互聯互通。
“敢闖敢幹、先行先試”是粵港澳居民獨特的精神氣質。據信,廣東省正在部署40項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的改革試點。可以預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將是一場有世界意義的區域經濟發展模式“創新大賽”,成為國際社會觀察中國如何用創新引領地區高品質發展的窗口。在這個過程中,中國有堅守,確保“一國兩制”不走樣、不變形;有協調,在社會制度和法律制度上互相尊重,協調處理地區間稅制、法律制度的不同;有探索,用市場機制、市場手段解決問題;有融合,堅持以民為本,社會與民眾相處更加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