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為何認可中醫藥

編輯:王瑞穎|2019-05-29 09:43:38|來源:人民日報

日前,第七十二屆世界衛生大會審議通過《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ICD—11)》,首次納入起源於中醫藥的傳統醫學章節。外感病、臟腑證等中醫病證名稱,成為國際疾病“通用語言”。

 

傳統醫學病證,為何被納入國際疾病分類?能否相容于國際化的分類體系?納入之後,能發揮什麼作用?針對上述問題,有關專家進行了解答。

 

——編 者 

 

臟腑系統疾病、外感病、八綱證、臟腑證等中醫病證名稱,成為國際疾病“通用語言”。第七十二屆世界衛生大會審議日前通過《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ICD—11)》,首次納入起源於中醫藥的傳統醫學章節。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報告》指出,ICD—11包括一個題為“傳統醫學病證—模組1”的補充章節,將起源於古代中國且當前在中國、日本、韓國和其他國家普遍使用的傳統醫學病證進行分類。

 

世衛組織傳統醫學、補充醫學與整合醫學處處長張奇表示,這標誌著世衛組織對來源於中醫藥傳統醫學價值的認可,也是對中醫藥在中國、在國際上應用越來越多這一現實的認可。國內外多位專家表示,中醫正式進入世界衛生體系,這將是中醫走向世界的“里程碑”。

 

突破

 

獲得國際通行證

 

有利交流與合作

 

國際疾病分類(ICD)是由世界衛生組織制定頒布的國際統一的疾病分類標準,它根據疾病的病因、病理、臨床表現和解剖位置等特性,將疾病分門別類,使其成為一個有序的組合,並以編碼的形式來表示其系統性。

 

“國際疾病分類使得疾病名稱標準化、數字化,從而成為醫療、行政管理以及醫療經費控制的重要依據。”上海市衛健委副主任、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局長張懷瓊介紹,作為權威的國際標準,ICD是各國政府在醫療、管理、教學和科研及制定政策中關於疾病分類的規範性標準,是衛生健康領域國際間進行交流的基礎標準之一,更是世衛組織對全球衛生健康服務能力和水準評價以及進行國家和國際間統計的通用標準。一些國際會議文章交流、雜誌在涉及疾病的診斷時,要求提供疾病的國際編碼,甚至病人轉診時醫院提供的病歷摘要也被要求填寫ICD的疾病編碼。

 

傳統醫學一直缺少具有國際標準化的統計口徑,導致傳統醫藥的相關服務信息、資源狀況等處於“信息孤島”狀態。項目主要負責人,上海中醫藥大學傳統醫學國際疾病分類與評價中心主任、上海中醫藥大學附屬曙光醫院傳統中醫科主任竇丹波教授告訴記者,ICD第十一次修訂之前,傳統醫學一直未被列入國際疾病分類體系框架內,缺少具有國際標準化的統計口徑,這不僅阻礙了傳統醫藥在全球的推廣,也使國際疾病分類系統缺失了傳統醫藥的衛生統計信息。傳統醫藥納入世衛組織國際疾病分類將改變這一格局。

 

張懷瓊認為,此次里程碑式成果,使中醫藥在臨床、科研、教育、管理、保險等領域擁有國際標準化語言的“通行證”,對推動中醫藥國際化步伐具有劃時代意義。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表示,ICD—11的正式發佈,有助於中國建立與國際標準相銜接並體現中國中醫藥衛生服務信息的統計網絡,從統計分析的角度彰顯中國中醫藥服務在人類健康服務中的能力和地位,有利於中醫藥國際交流與合作,促進中醫藥與世界各國醫療衛生體系融合發展,為世界各國認識中醫藥,了解中醫藥,使用中醫藥奠定基礎,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

 

相容

 

保持中醫獨特性

 

不與體系相衝突

 

中醫藥傳播到183個國家和地區,世界需要中醫藥。2009年,基於全球範圍內中醫藥越來越大的服務量和市場,世衛組織意識到,在ICD體系中應有符合傳統醫學需求的分類代碼體系,由此提出在第十一次修訂中增加傳統醫學章節,啟動傳統醫學國際疾病分類項目。

 

國際疾病分類體系建立在現代西醫體系之上,如完全照搬運用在中醫學領域,就難免削足適履。經反復權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有關負責人認為,這是難得機遇,一定要搭上這列國際化時代列車,決不能錯過。在目錄製訂中,儘量保持中醫的獨特性,不與ICD體系框架發生衝突,以我為主,確保我國在國際傳統醫學領域的話語權和應有地位,維護中醫藥核心利益,讓傳統醫學為世界人民造福。

 

2009年受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委託,上海市中醫藥發展辦公室(現上海市中醫藥管理局)承擔了項目管理,天津中醫藥大學校長張伯禮院士、上海中醫藥大學嚴世蕓教授等領銜的項目審評專家團隊36人,以及術語、信息、標準、分類等各技術領域專家組若干,整個項目參與的全國專家近百人遍佈26個省。項目研究歷時近10年,中國專家組創新地建立了“病、證內容模板和病證分類框架”。這一框架構建不僅反映了中醫理論體系特點,符合中醫傳統醫學病證內容,同時也兼顧了相關國家傳統醫學內容。據了解,傳統醫學章節共有具體疾病名150條、證候196條。

 

張懷瓊透露,在確定首個入選ICD體系的傳統醫學時,我國的中醫藥曾面臨其他傳統醫學的激烈競爭。中國、韓國和日本等國都提出了研究方案。鋻於我國的方案最符合中醫藥臨床和理論體系,得到包括日本、韓國、澳大利亞及美國等國專家的認可,並獲得WHO的採納,最終在競爭中勝出。此次通過的ICD第十一版傳統醫學部分內容,就是中國方案。

 

今年5月,項目組上海專家在上海選取所有二級以上中醫、中西醫結合醫院,以及四所西醫醫院,用ICD第十一版傳統醫學章節病證編碼體系與中醫相關國標代碼庫比較測試。在中醫類醫院內,病證編碼體系疾病分類匹配率為90.18%;證候匹配率為71.77%,相關數據佐證了病證分類框架體系的科學性、合理性。

 

撬動

 

與醫療保險接軌

 

為決策提供支撐

 

《國際疾病分類第十一次修訂本》計劃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張伯禮認為,中醫病證在現代醫學疾病分類系統中佔有一席之地,這是中醫療效和安全性證據被接受的前提,也是中醫被世界接受的基礎。

 

傳統醫學為國際社會普遍接受還需更長時間。竇丹波表示,儘管中醫等傳統醫學病證已經被納入國際疾病分類,但在其中所佔比例還很小,只有不到國內的10%,有待不斷完善、擴充。

 

張懷瓊認為,通過ICD這一全球廣泛運用的權威衛生信息統計平臺,將有更充分的數據來反映各國巨大的傳統醫藥服務市場和服務能力。

 

據悉,目前各國廣泛基於ICD疾病分類體系,制定醫療保險付費標準,傳統醫學國際疾病分類的制定,為傳統醫學進入醫療保險體系奠定基礎。竇丹波表示,世衛組織傳統醫學疾病分類體系作為境內外商業保險用於保險付費的標準,將更好推動中醫藥國際醫療服務發展。

 

張懷瓊指出,ICD—11納入傳統醫學章節,促進中醫藥服務統計信息的完整性、科學性和通用性,將有利於今後整合國內中西醫臨床機構的臨床診斷統計信息,為我國中醫藥事業科學決策和評價提供詳實數據支撐,引領全球傳統醫藥的發展。(王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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