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是負擔?民進黨強止“公投綁大選”遭痛批

編輯:左妍冰|2019-06-21 10:43:49|來源:中國台灣網

6月17日下午,台灣“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在民進黨人數優勢主導下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確定2021起“公投”與選舉脫鉤,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投”,時間訂在8月的第4個星期六,公投當天應為放假日。

 

“公投”是公民投票的簡稱,是指公民就被提議之事案,表明贊成與否時所舉行的投票。

 

台灣多年來熱衷於對“公投”的致力與追求,早在2003年11月就透過“立法院”通過“公投法”,設置了較高的“公投”門檻。

 

綠營人士攻擊其為“鳥籠公投法”,不斷要求加以修改,但局限于當時民進黨只是佔“立法院”的少數席次,推動修改“公投法”感到心有餘而力不足,一度淪為口號。

 

2017年12月,民進黨利用在“立法院”的人數優勢,強行通過“公投法”修正案,大幅降低“公投”門檻,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為名目繁多的各色“公投”敞開了方便之門;賦予行政部門發動“公投權”,給了行政部門濫用“公投權”提供了可乘之機;公民投票年齡由20歲下調至18歲,開放電子聯署方式等等。

 

民進黨這樣做,好像是在“還權於民”,塑造“民主形象”,其實是透過降低“公投”方式,來刻意討好年輕世代等期待降低“公投”門檻的民眾,進一步爭取他們的認同與支持。

 

只是2018年11月24日,台灣竟有10項“公投案”與“九合一”選舉一起投票,既導致投票過程混亂、冗長;更造成國民黨提出的“以核養綠公投案”等案通過,而民進黨力主的“同性婚姻法”、有意解禁日本核災區食品、支持的“東京奧運正名”均未獲通過,給民進黨造成推動公投能力差、水準低、悖民意的負面觀感,也導致民進黨在“九合一”選舉中大敗,縣市長席次由13席大幅減少到6席。

 

於是,民進黨覺得這部“公投法”對民進黨而言,不是資産,而是負擔,必須透過推動“公投法”修法來提高“公投”的門檻,降低民眾對“公投”的熱情,便積極推動修改“公投法”,大幅降低“公投”的門檻,變“公投法”為不利因素為有利因素,至少減少“公投法”實施對民進黨的負面觀感。

 

民進黨這次修改“公投法”,增加公民參與“公投”的難度,減少公民參與“公投”的機會,降低公民參與“公投”的意願,無異於是為謀取私利大開民主倒車的行徑,遭到了台灣許多政黨、團體和人士的痛批。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抗議道,這是“鐵籠公投”修法,藍委在議場內高喊“公投已死、民主送終”口號。黨團總召曾銘宗指出,民進黨大開民主倒車,為了2020選舉考慮,不惜違背當年爭取鬆綁“公投“的行為,以多數暴力“扼殺公投、背棄民主”。

 

前台灣地區副領導人呂秀蓮批評,這是民進黨打著民主背叛民主,霸道、不尊重民意。

 

偏綠的台灣知名學者施正鋒、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去年“以核養綠公投”領銜人黃士修也都對此進行了批評。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台灣陪審團協會、負數票協會、台灣環境保護聯盟等公民團體也召開記者會,高呼“民主重創、抗議公投法重返鳥籠。一旦與大選分開舉行,投票率很難高過5成,“公投”要通過只有‘總統’級候選人辦得到,根本是扼殺了人民表達意見聲音。公投一別千古”口號。

 

另外,公投法改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投,無法應對急迫性事情需要。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如民進黨當局若開放含瘦肉精的美豬進口,台灣民眾吃了兩年再來辦“公投”,已對人民身體造成重大傷害,根本緩不濟急。如果“公投”不綁大選。“公投”門檻應改為相對多數,但這次仍採取絕對多數,須500萬人投同意票才能通過“公投”的高門檻,所以是“公投已死、民主送終”。

 

此外,“公投”若與大選分開舉行,也會增加每次公投的費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童惠珍説,單獨辦一次公投經評估要花8.6億元(新台幣,下同),若是公投綁大選只須花1.46億元,實在浪費公帑。實在浪費公帑。(中國台灣網網友:張良驊)

 

(本文為網友來稿,不代表中國台灣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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