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收集試點20載 北上廣深相繼立法
五月十二日,遊客在上海市豫園商城中心廣場垃圾分類箱前投放垃圾。楊建正攝(人民圖片)
6月11日,工作人員在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街道雅寶公寓內擦洗廚余垃圾收納箱。本報記者 彭訓文攝
6月11日,記者在北京市海淀區稻香園北社區拍攝的廚余垃圾投放管理站。本報記者 彭訓文攝
如今,家住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街道雅寶公寓的王阿姨養成了一個新習慣:每天早上出門遛彎,她都會提著一個綠桶,桶裏裝著前一天家裏産生的廚余垃圾。到小區門口,她把桶放在一個淺綠色架子上,上面已經整齊擺放著十幾個鄰居帶下樓的綠桶。
不一會兒,負責收運垃圾的工作人員開著三輪車來了,通過機器掃描桶上安裝的智慧積分卡,王阿姨投放廚余垃圾的次數被換算為積分,實時上傳到垃圾排放登記系統裏。積分到一定數量後,王阿姨可領取相應獎勵。廚余垃圾則被送到處理站,由專門環衛車輛運走。負責該項目的某環保公司項目經理邢智磊説:“現在雅寶公寓近一半居民會將廚余垃圾放到綠桶裏,大家都覺得這個辦法好。我們準備積極推廣。”
6月初,習近平總書記對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調,培養垃圾分類的好習慣,全社會人人動手,一起來為改善生活環境作努力,一起來為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作貢獻。
只有積累更多好模式、好試點,才能引領更多人養成垃圾分類的好習慣、形成新時尚。為此,北京、上海、廣東、深圳等超大城市先後就生活垃圾管理進行修法或立法,通過督促引導,強化全流程分類、嚴格執法監管,讓更多人行動起來。有專家將這形容為垃圾分類進入“強制時代”。
那麼,從本世紀初勸導分類到如今強制分類,超大城市新一輪生活垃圾分類將迎來什麼變革?此前存在的怪圈又該如何破解?記者就此採訪了北上廣等地的環境專家。
對不分類投放垃圾説“不”
再過一週,《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將正式開始實施。這個條例之所以引人注目,在於其標誌性意義:在進行20多年倡導工作後,上海率先將垃圾分類納入法治框架。
通過立法,上海市明確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濕垃圾和幹垃圾4種生活垃圾分類標準,旅店、餐館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首次明確對生活垃圾全流程進行分類,確立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和相應法律責任等。比如,個人如果混合投放垃圾,最高可罰款200元;單位混裝混運,最高可罰5萬元。
“此次立法的意義在於,將以往的環保志願行動轉變為每個市民應盡的法律義務。”上海社會科學院生態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副研究員劉新宇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以前在前端分類、後端處理等方面做得很好,不過各環節銜接有待提高。
不止是上海,很多超大城市也紛紛加入到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的隊伍中來。
在5月底召開的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上,北京市人大城建環保委員會建議,儘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依法推行垃圾強制分類,對違反垃圾分類規定行為設定相應罰則;杜絕混裝混運現象,明確“不分類、不收運”的倒逼機制。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早在2012年3月就開始施行。不過根據相關調查,對條例具體內容有了解的北京市民佔比不足兩成。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副研究員吳向陽對記者表示,此次修法意味著垃圾分類治理機制將出現重大變化。他認為,北京市生活垃圾分類效果一直不太理想,很重要一個原因是以前主要靠宣傳倡導,缺乏強制力。此次修法將讓不分類的人真正受到法律約束、遭受損失,將極大提升人們垃圾分類的動力。
根據報道,北京市此次強制垃圾分類對像是學校、醫院等公共機構以及商業辦公樓宇、旅遊景區、酒店等經營性場所,還沒有涉及居民。不過在吳向陽看來,“未來趨勢就是全覆蓋”。
在深圳,《深圳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規定(草案)》已完成向社會徵求意見,立法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其中,樓層撤桶、個人未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罰款提高了10倍等規定,引發熱議。
在廣州,《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于去年7月1日起實施,常態化執法檢查成為重要抓手。8月下旬,一個廣州市民因不分類投放大件垃圾,被城管執法部門罰款200元,成為廣州第一個因觸犯該條例而被處罰的個人。
“相對於罰款,目前更重要的工作在於打通垃圾分類各鏈條。”廣東省社科院環境經濟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曾雲敏對記者表示,應該通過建立完善機制,讓居民儘快了解如何進行垃圾分類以及垃圾的去向。
超大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進步明顯
超大城市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歷程,可追溯到住建部2000年開始在8個城市進行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工作。8個城市中,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均在列。近20年過去,如今這些超大城市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進步明顯。
更多的廚余垃圾被分出來了。在超大城市,廚余垃圾通常佔到生活垃圾的近一半。以深圳市為例,深圳居民家庭每天産生的廚余垃圾高達5000多噸,在居民生活垃圾中所佔比例達44%。對廚余垃圾進行分離處理,是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的突破口。
曾雲敏介紹説,廣州這些年垃圾分類的重要經驗是乾濕分離。對於廚余垃圾等濕垃圾,一些廣州市民在家裏建立處理設施,將廚余垃圾打碎後排到下水管道沖走;在菜市場、小區,政府建立起一些小型處理設施,就近處理做成有機肥。
在北京海淀區一些小區,記者發現社區內設有專人值守的廚余收集站,解決了居民詬病較多的“我分類了,到樓下又混在一起”的問題。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街道通過購買社會服務形式,吸引市場化公司在小區設立自取式廚余垃圾桶、綠色生活驛站、能刷臉刷卡的智慧垃圾箱等收取廚余垃圾,並通過積分換獎品形式對分類投放的居民進行獎勵。
“北京市始終將廚余垃圾作為主要分類類別,並且在垃圾分類示範片區普遍建立了廚余垃圾分類收集運輸硬體體系,嘗試採取積分制等方式吸引居民參與,在解決廚余垃圾分類問題上做出了很大努力。”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會零廢棄項目政策主任謝新源對記者表示。
對於其他垃圾的分類處理,也有很多新模式出現。記者在北京市東城區建國門街道一個小區的綠色生活驛站看到,不時有居民將塑膠瓶、廢紙殼、電池等送到這裡。建國門街道辦事處環衛所所長嚴峻介紹説,該街道目前建立了9個綠色生活驛站,除了收集廚余垃圾,還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按重計價,現金支付。街道還採用購買服務方式進行大件垃圾就地處置,將舊沙發、園林樹枝等處理為顆粒原料,數據同步上傳到垃圾排放登記系統,基本實現了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閉環管理,垃圾減量效果明顯。在上海,“綠色賬戶”已發卡500多萬張、“大分流、小分類”體系正在完善;在深圳,樓層撤桶、垃圾處理費隨袋徵收也在推進。
“北上廣深等超大城市垃圾分類工作每年都在進步,正在從垃圾得到處理向垃圾分類處理、健全垃圾處理體系方向轉變。”曾雲敏説,相對來説,超大城市在開展垃圾分類方面更有優勢。根據他的調研,居民垃圾分類處理行為與受教育程度、收入程度存在一定相關性,而大城市充足的財力也讓城市管理者得以建立起相應體系。
突破“理念認同,行動滯後”怪圈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2019年起,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到2020年底46個重點城市將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2025年底前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將基本建成垃圾分類處理系統。在這個過程中,超大城市的帶頭作用和示範效應十分重要。
另一方面,不斷增加的城市生活垃圾數量、垃圾分類環節脫節、居民參與度不高……種種掣肘也讓超大城市的垃圾分類工作變得更為緊迫。
有環境專家表示,目前超大城市垃圾分類工作的主要痛點很多。源頭上,居民對垃圾分類知曉率高,但參與率低,處於“理念上認同,行動上滯後”的階段。有調查顯示,目前一些城市在源頭的垃圾分類上主要靠垃圾勸導員、志願者和垃圾處理公司工作人員進行二次分揀,某些地區動員工作很少做到居民層面,甚至存在避開居民做動員工作的傾向。末端上,分類處理能力不足。比如,廚余處理設施比例遠低於廚余垃圾在生活垃圾中的比例;垃圾焚燒廠規劃不合理等。而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等各環節因為監管不力而出現脫節、相互推責現象,更是長期難以解決的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怪圈,北上廣深等城市相關規定中不約而同提到了這樣一些關鍵詞:“強制性”“罰款”“不分類、不收運,不分類、不處置”“全流程分類”等,這讓更多人看到了破解難題的希望。而要真正做到這些,關鍵靠什麼呢?
劉新宇建議,一是對居民加強督促引導。通過政府監管社區,社區督導居民等倒逼機制,督促居民養成垃圾分類習慣。二是讓垃圾分類類別淺顯易懂。“在國外,很多國家設置了幾類可回收垃圾,每種設一個桶,剩下的都叫不可回收垃圾,非常淺顯易懂。”三是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加強與從事垃圾分類的公司合作;同時注意通過社會組織、志願者進行垃圾分類宣傳。
吳向陽表示,垃圾分類一定要全程分類。事實上,如果投放環節已經分類,收集、運輸、處理等環節比較容易管理。他舉例説,北京市此次開展生活垃圾強制性分類,選擇從公共機構和經營性場所開始,就在於這些場所責任主體明確,使處罰能夠落實。
不過,對於相關違規行為具體怎麼罰,難點也不少。比如如何監督,如何確定分類正確的標準,誰來檢查分類是否正確,懲罰法人、物業還是投放人,責任主體內部如何傳導懲罰機制等。專家對此表示,應依靠科技支撐,將罰款與罰人相結合,讓未分類機構利益受損與責任人個人利益受損相結合。
“知行合一,關鍵在行。進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就是打破這個怪圈的鑰匙。當然,監督和處罰必須到位。下一步,向居民覆蓋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是更難的工作,但必須往前走才有希望。”吳向陽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