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況咋抵扣?個稅抵扣正確“姿勢”來了
朱慧卿作(新華社發)
父母貸款給孩子買房,房産證上寫孩子的名字,這種情況如何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再婚,怎麼享受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針對這些特殊情況,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有關負責人日前給出了具體操作方法。
“從實際看,房屋産權證明登記主體與貸款合同主體完全沒有交叉的情況很少發生。”該負責人表示,父母為子女買房,房屋産權證明登記為子女,貸款人為父母,這種情形不符合相關規定,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扣除。
同時,對於獨生子女家庭,父母離異後重新組建家庭,在新組建的兩個家庭中,如果納稅人對其親生父母的一方或者雙方是唯一法定贍養人,則納稅人可以按照獨生子女標準享受每月2000元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在填寫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時,納稅人需註明與被贍養人的關係。”該負責人説。
如果納稅人在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同時,取得了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者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該如何享受繼續教育扣除?根據相關規定,納稅人接受學歷繼續教育,可以按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全年共計4800元。同年又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扣除條件,可按照36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因此,對同時符合此類情形的納稅人,該年度可疊加享受兩類扣除。
哪些情形需要辦理綜合所得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該負責人表示,新稅制實施後,居民個人需結合稅制變化,對綜合所得實行按年計稅。為促進納稅人儘快適應新稅制要求,遵從稅法規定,稅務機關改變日常工薪所得扣繳方法,實行累計預扣法,盡可能使人數佔比較大的單一工薪納稅人日常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款一致,免予辦理年度匯算清繳。同時,對有多處收入、年度中間享受扣除不充分等很難在預扣環節精準扣繳稅款的,稅法規定需辦理匯算清繳。
首先,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中從兩處或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的。“對個人取得兩處以上綜合所得且合計超過6萬元的,日常沒有合併預扣預繳機制,難以做到預扣稅款與匯算清繳稅款一致,需要匯算清繳。”該負責人説。
其次,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的一項或者多項所得,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去“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的餘額超過6萬元的。“上述三項綜合所得的收入來源分散,收入不穩定,可能存在多個扣繳義務人,難以做到預扣稅款與匯算清繳稅款一致,需要匯算清繳。”該負責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