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反中亂港”頭面人物如何玩“變臉”
香港暴力事件不斷升級、違法亂象持續蔓延背後,是一小撮“反中亂港”分子不斷煽風點火,甚至勾結外部勢力,出賣香港,出賣國家。他們臉皮不僅夠厚還經常玩“變臉”,今天説是明天變否,只問立場不問是非,更不問真相,把香港拖入混亂危險深淵。
香港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日前透露,第一個敦促特區政府去和內地談移交逃犯協議以及刑事司法互助安排的,是“反中亂港”頭面人物李柱銘。時任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現今另一個“反修例”人物陳方安生接納了有關修例要求,承諾儘快修改法例,早日與內地達成移交疑犯的司法互助協議。
1998年,香港出現了兩宗轟動社會的刑事案件,一宗是德福花園的“五屍命案”,另一宗是“張子強案”。由於兩宗涉及港人的案件均在內地法院審理,引起港人關注,李柱銘因此提出議案,促請特區政府以國際社會公認的原則為基礎,儘快就內地和香港移交疑犯的安排與中央政府進行商討及達成協定,“恢復港人對特區司法管轄權的信心”云云。
去年2月,香港居民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後潛逃回港,特區政府今年因此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堵塞現有法律制度的漏洞。這一做法完全符合李柱銘當初的議案精神。
但對於特區政府提出的修例請求,這些“反中亂港”分子們“變臉”比翻書還快。當年懇切要求修例的他們開始繪聲繪色地控訴:修例會拆去“防火牆”、破壞“兩制”,港人隨時隨地成為砧板上的肉,甚至連外商、訪港遊客等的人身安全都毫無保障。
“嚴重損害香港法治”……為了“反修例”,李柱銘還飛去加拿大和美國,對修例極盡抹黑之能事。不知道他去美國“反修例”時,有沒有告訴美國他是香港第一個提出修例的人?今昔對比,盡顯“政棍”之嘴臉。
“反中亂港”分子玩“變臉”,並非為了社會公義、為了民眾福祉,只是為反對而反對,挑戰特區政府的管治權。他們要“修例”就是“為了香港整體利益”“維護香港法治”,別人提“修例”就是“出賣港人”“損害香港法治”。其實無論此次修例內容如何,他們都會“跳起來”反對。
從“一地兩檢”、國歌法到此次修例,只要有攻擊特區政府、擾亂香港的機會,反對派就一定不會放過。他們曾妄稱,如果西九龍站實施“一地兩檢”,港人只要在車站附近經過,都可能會被內地公安綁架,説得很多港人“好驚”。但“一地兩檢”實施以來,每天數以萬計的旅客進出,他們宣稱的情況並無發生。而當年叫囂者,在議題炒作失敗後,也“不顧自身安危”,玩起“變臉”,跑去坐方便快捷的高鐵。
香港民建聯副主席陳勇接受記者專訪時説,“反中亂港”分子最擅長的就是在旁煽風點火,把一些恐懼放大。就像有人講屋子裏有鬼,黑乎乎的大家心裏多少會有點害怕。但只要把燈打開,大家就會知道屋裏到底有沒有鬼。現在有些人不停在門口講,並且聲音越來越多、越來越大,人們也就越來越害怕。本來如果條例通過了,把燈打開了,人們就會明白不用害怕。
這些“反中亂港”分子,對於示威遊行中出現的衝突也是兩副“嘴臉”:嚴厲斥責、恨不得用放大鏡去審視香港警察維護社會秩序的正常行為,並污衊為“暴力執法”;對於真正的施暴者,卻公然包庇、極力美化,甚至宣揚這是“無奈之舉”。他們受到攻擊時,第一時間想到的也是尋求警察保護,他們卻還攻擊、破壞人家,甚至襲擊警察,這種強盜邏輯説明在他們眼中,只有立場和利益,沒有是非和公義。
在英國殖民統治時期,只要跟英國政府立場不一致的人,都要受到懲罰或打壓。香港回歸祖國22年來,香港居民從殖民時期的“二等公民”到真正實現當家做主,依法享有殖民時期根本沒有的民主權利與自由。“反中亂港”分子不去做有利於香港長遠發展的事,反而極力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甚至“挾洋自重”“賣港求榮”,真是無恥至極。
“是誰在玩‘變臉’?是誰欺騙市民?”葉劉淑儀質問説,這些人士應該向香港市民講清楚,是誰不斷向市民講假話,誤導他們。她説,現在有些人以“反修例”做藉口,找理由不斷衝擊政府機構,擾亂社會秩序,甚至令香港在國際失色,讓很多想來做生意或旅遊的人感到香港是一個不安全的城市,用心非常惡毒。
“六月的天,孩子的臉——説變就變”。孩子年紀小,情緒不穩定可以理解。但“反中亂港”頭面人物的臉説變就變,只能説明他們顛倒黑白的本性。希望善良的香港市民要擦亮眼睛、看清真相,不要再被這些“反中亂港”分子利用,不要再讓他們破壞香港繁榮穩定,不要再讓他們傷害香港整體利益。(新華社香港電 記者 劉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