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臺全國首個人格權司法保護意見
人格權是被憲法和法律保障的我國公民和法人享有的重要權利。近日,深圳市檢察院出臺《關於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加強人格權司法保護的意見》(下稱《意見》),在全國檢察機關乃至政法機關尚屬首例。深圳市檢察院表示,在《民法典分則(草案)》人格權獨立成編的背景下,《意見》顯現出一定的前瞻性和創新性。
《意見》共13條,將“打擊、保護、救濟”三者相結合,包括加強人格權司法保護的重要意義、基本原則、主要內容以及司法救濟。參照《民法典分則(草案)》,《意見》指出,人格權包括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名譽權、隱私權、個人信息權、信用權等。
深圳市檢察院表示,我國目前沒有獨立規定信用權,鋻於古羅馬法和當今理論界都有信用權屬於人格權範疇的觀點,以及當前社會失信現象突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不健全、徵信系統不完善等問題,該《意見》將信用權作為人格權的一種單列,特別強調對信用權的保護。
對人格權的保護,該《意見》提出全面保護、平等保護、罪刑法定三大原則。在人格權的保護中,懲罰和保護相輔相成、不可分割,《意見》提出了“四個重點打擊”和“四個重點保護”。重點打擊的對象,包括嚴重危害人身安全、侵犯個人信息、侵犯個人隱私、破壞社會誠信體系等違法犯罪行為。老百姓深惡痛絕的“垃圾信息”“騷擾電話”、為“套路貸”提供公民信息、非法監視跟蹤、“裸貸”、私密場所偷裝針孔攝像頭、內幕交易、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掌握核心技術跳槽後侵害原單位利益、虛假訴訟等侵犯人格權的違法犯罪行為都被《意見》列入嚴懲對象。同時,《意見》旗幟鮮明地鼓勵公民通過正當防衛,捍衛自身合法權益。
《意見》提出,重點保護的對象包括英烈、企業家特別是民營企業家、未成年人、涉罪人員等。要重點監督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濫用強制措施等侵害企業家人身權的違法行為,堅決防止和糾正對企業家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等犯罪行為;探索建立涉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庫和入職查詢制度,規範未成年被害人詢問取證工作,實現對涉罪未成年人的精準幫教等。對於涉罪人員,《意見》強調要貫徹羈押的必要性和最低限度原則,最大限度防止不應當羈押,減少不必要、不適宜羈押。
《意見》明確了防範冤假錯案、強化訴訟監督和司法救濟三種人格權的救濟方式。如對偵查活動中侵犯身體、自由、名譽等人格權的違法行為,依法通過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書等手段,督促偵查機關予以糾正;及時查處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暴力取證等犯罪。在人格權已經造成損害的情況下,《意見》從國家賠償和司法救助兩方面強調了對受害人的精神撫慰,特別指出侵權造成嚴重後果的,應當在法定範圍內從高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記者 陳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