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憲法,習近平這些話歷久彌新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錶也。”
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
在習近平總書記心中,憲法始終具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他多次強調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指出要加強憲法學習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普及憲法知識,為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營造良好氛圍。
12月1日至7日是我國第二個“憲法宣傳周”,主題為“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12月4日還將迎來我國第六個國家憲法日。在此,央視網《聯播+》同您一起梳理總書記關於憲法的重要論述,一起學習憲法,尊崇憲法,維護憲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
——2014年9月5日,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六十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憲法的核心內容,憲法是每個公民享有權利、履行義務的根本保證。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我國憲法是符合國情、符合實際、符合時代發展要求的好憲法,是我們國家和人民經受住各種困難和風險考驗、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的根本法制保證。
——2014年12月3日,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
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憲法作為上層建築,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我們黨首先要帶頭尊崇和執行憲法,把領導人民制定和實施憲法法律同黨堅持在憲法法律範圍內活動統一起來。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堅定維護憲法尊嚴和權威
我們要通過不懈努力,在全社會牢固樹立憲法和法律的權威,讓廣大人民群眾充分相信法律、自覺運用法律,使廣大人民群眾認識到憲法不僅是全體公民必須遵循的行為規範,而且是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我們要把憲法教育作為黨員幹部教育的重要內容,使各級領導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掌握憲法的基本知識,樹立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的自覺意識。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佈施行3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
我國憲法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必須體現黨和人民事業的歷史進步,必須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
——2018年2月24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
黨領導人民制定和完善憲法,就是要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要用科學有效、系統完備的制度體系保證憲法實施,加強憲法監督,維護憲法尊嚴,把實施憲法提高到新水準。要在全黨全社會深入開展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的宣傳教育活動,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使全體人民都成為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2018年12月4日,在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之際作出重要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