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養老金將迎16連漲 多地在醞釀具體方案

編輯:王瑞穎|2020-01-08 15:46:18|來源:經濟參考報

2020年伊始,新一輪養老金上調窗口再度開啟。《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退休人員養老金將迎來16連漲,城鄉居民養老金有望繼續上調,多地已在醞釀具體方案。與此同時,2020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也迎來關鍵年,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構建再謀新突破,多項重磅舉措蓄勢待發。

 

據悉,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在緊鑼密鼓地謀劃中,養老金合理調整機制、職業年金投資管理辦法或加速出爐。2020年年內將繼續上調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養老金省級統籌、城鄉居民養老金投資將全面收官,備受關注的“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制度步入全面發力期。

 

繼2019年我國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5%之後,2020年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人員養老金將迎來16連漲,養老金上調方案已在醞釀,或于近期加快出臺。

 

城鄉居民養老金調整方案也在醞釀。廣東、內蒙古等地方案漸次出爐並於本月正式實施。比如,廣東省2020年將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參保人,每超過1年每月加發不少於3元基礎養老金;對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參保人,每月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同時,將個人原繳費檔次調整為每年180元至4800元之間九個檔次。內蒙古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檔次標準調整為200元至7000元之間共12個檔次。對各繳費檔次政府補貼也作出明確規定,3000元補貼90元,5000元補貼95元,7000元補貼100元。

 

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中心朱小玉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十九屆四中全會明確要求穩步提高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準。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準仍將繼續上調,在調整方式上考慮將“齊步走”的普惠調整和“排序走”的重點傾斜調整相結合。此外,公共財政將加大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補貼以進一步縮小二元養老保險制度下的待遇水準差距。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汪德華指出,隨著財政補貼標準提高以及政策上鼓勵多繳多得,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整體上還將持續提升。此外,目前財政補貼主要依據地方財力情況,未來還將進一步明確標準和原則。

 

記者獲悉,為確保養老待遇穩步提升,2020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望迎來新突破。“2020年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關鍵年,社保降費效果開始顯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將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建立。中央調劑制度力度繼續加大。同時,‘十三五’收官之際,社保將基本實現全覆蓋,‘十四五’目標將敲定。”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書長房連泉説。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司長符金陵日前透露,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要求,目前有關部門正在抓緊研究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體系。

 

對於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重點,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表示,我國將加快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統籌,2019年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比例在2018年3%的基礎上提升至3.5%,2020年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劉比例還將進一步提高。此外,全面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現改革前後養老待遇平穩銜接,並儘快出臺有關職業年金的投資管理辦法。完善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制度。

 

“還要加緊建立合理的養老金調整機制。既要使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穩步提高,能夠適當分享經濟發展成果,又要將待遇調整控制在基金和財政所能承受的範圍之內。”金維剛説。

 

作為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的重要過渡,省級統籌正加快推進。截至上年末,13個省份已實現基金省級統收統支。山東、安徽、廣西、山西近日紛紛宣佈,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

 

此外,在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方面,2020年底還將全部實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託投資工作。養老保險“二支柱”和“三支柱”也將加快突破。

 

金維剛指出,在城鎮職工基礎養老金實現全國統籌和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之後,隨著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規模迅速擴大、基金調劑和抗風險能力增強,可以適時適當降低企業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率,通過政策扶持引導和鼓勵更多企業建立企業年金。與此同時,通過切實加大稅收優惠力度促進“第三支柱”即個人養老金制度發展。

 

朱小玉也表示,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加速,多層次社保制度建設正全面發力,二三支柱的發展將逐步迎來政策紅利期。目前第三支柱制度建設頂層設計正在推進。

 

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日前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表示,在促進社會領域商業保險發展方面,將完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政策,支持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發展。《中國銀保監會關於推動銀行業和保險業高品質發展的指導意見》也提出“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各類健康和養老保險業務”“加強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建設”等。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一直在路上。小康社會全面建成即將到來,社會保障制度也將邁入制度結構基本定型、更加成熟完善的發展新階段。在‘應保盡保’的目標基本實現後,促統籌、保公平、可持續將成為制度完善的重點。”朱小玉説。(記者 班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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