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發佈“外灘金融18條“2020年建成國際金融中心
2020年是上海基本建成國際金融中心的決勝之年。8日,上海黃浦發佈實施《外灘金融集聚帶關於發揮核心功能區作用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若干意見》(簡稱“外灘金融18條”),在這個特殊的春天,為金融業按下“快進鍵”。
為貫徹落實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快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和金融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意見》,上海黃浦出臺“外灘金融18條”,立足上海國際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區定位,圍繞“資産管理”和“金融科技”兩大增長極,響應開放政策、聯動創新試點、鼓勵機構集聚、服務實體經濟、優化産業生態,加快建設世界最具影響力的國際大都市中心城區和卓越的全球城市核心區,積極打造全球資産管理中心、資本運作中心、金融專業服務中心,全力服務2020年決勝基本建成上海國際金融中心。
此次出臺的意見涵蓋6方面,包括全面服務金融業高水準開放,打造金融對外開放重要承載區;積極聯動自貿區新片區金融創新,增強金融機構活躍度;持續提升連接輻射功能,切實服務長三角實體經濟發展;強化資産管理中心功能定位,提高資産管理機構集聚度;深化外灘“新金融”發展內涵,大力建設金融科技高地以及打造國際一流金融綜合生態,提升金融機構感受度等,聚焦“開放聚能”“服務增能”和“科技賦能”3方面。
金融業對外開放始終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堅持的方向。“外灘金融18條”提出:積極吸引外資機構在黃浦設立或控股證券經營機構、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貨公司。吸引境外金融機構投資設立、參股養老金管理公司。吸引外資全資設立或參股貨幣經紀公司、地方資産管理公司。吸引跨國公司在黃浦設立全球或區域資金管理中心等總部型機構。支持放寬設立外資保險公司的外國保險公司的經營年限限制,支持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政策放開後的人身險公司落地,支持境內外資保險集團設立各類保險類機構。
金融的本質是服務實體經濟。“我們還將創新支持企業實施雙總部或多總部發展模式,鼓勵企業積極對接臨港新片區資金創新服務、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等政策,支持新型國際貿易、新興金融産業發展。”上海黃浦區區長巢克儉説。
金融助力科技發展,科技驅動金融“新業態”。“外灘金融18條”提出:鼓勵資管機構與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推動創新技術在資管業務中的探索應用,更好地服務於客服行銷、投顧投研、估值定價、風險管理等關鍵環節,實現資管服務的差異化、場景化、智慧化。通過“鼓勵金融科技産業集聚,推動金融科技研發應用創新,加強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導向的數字普惠金融”等措施大力建設金融科技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