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紅:“11條措施”的意義與作用
唐永紅(資料圖)
2020年5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務院臺辦等十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應對疫情統籌做好支持台資企業發展和推進台資項目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11條措施”)。“11條措施”包括持續幫扶台資企業復工復産、統籌協調推進重大台資項目、積極支持台資企業增資擴産、促進台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台資企業穩外貿、有效引導台資企業拓展內銷市場、全面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強化金融支持台資企業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産、充分保障台資項目合理用地需求、有力支持台資中小企業發展、主動做好台資企業服務工作等11個方面。
從內容上看,“11條措施”不僅著力協助在大陸的臺商臺企儘快克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在應對疫情的同時儘快復工復産,而且所提出的“統籌協調推進重大台資項目”、“促進台資企業參與新型和傳統基礎設施建設”,顯然是在進一步賦予臺商臺企以同等待遇,將為在大陸的臺商臺企提供更多的發展機遇,有助於臺商臺企在大陸進一步投資興業,參與到大陸經濟的新一輪建設與發展中,實現更好更大的發展。
特別是,“11條措施”中明確提出“支持台資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與大陸企業共同研發、共建標準、共創品牌、共拓市場,以多種形式參與大陸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的研發、生産和建設。對台資企業和台灣高端人才從事新型基礎設施相關的積體電路、工業軟體、信息系統等,提供與大陸企業和同胞同等待遇。”這在提供臺胞臺企在上述領域的投資機會與發展機會的同時,將促進上述領域的臺胞臺企與大陸民眾、大陸企業在大陸融合發展。
此外,“11條措施”還提出保障台資項目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台資企業穩外貿並拓展內銷市場、強化金融支持、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做好台資企業服務工作。這些措施顯然直接針對大陸臺商臺企當前所面臨的經營環境,助力臺商臺企應對在要素取得、産品銷售、資金週轉、稅費成本、復工復産等各方面的困難與挑戰,助力其轉型發展。
“11條措施”的出臺,引起海峽兩岸的廣泛關注。眾所週知,當前的國際情勢及臺海形勢都異常複雜與嚴峻。海峽兩岸以及海內外華人都在密切關注兩岸當局的政策走向。事實上,中國大陸正在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並努力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以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在統籌協調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千頭萬緒的工作中,中國大陸及時出臺“11條措施”,表明大陸政府時刻心繫大陸臺商臺企的發展,充分體現了“兩岸一家親”理念、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充分體現了對台灣同胞一視同仁,像為大陸百姓服務那樣造福台灣同胞的重要思想。
總之,旨在貫徹落實中國大陸關於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細落實《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和《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 的“11條措施”,將有助於消除部分臺商臺企的不安和疑慮,有助於增加臺商臺企在大陸發展的機會和信心,在支持臺商臺企事業發展的同時,也有助於進一步促進臺商臺企在大陸融合發展。(作者 唐永紅 廈門大學台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華夏經緯網專稿 如需轉載請註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