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明確點名台灣 坐看民進黨當局“旁觀者”的表演
“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7日正式生效。其中,第43條實施細則明確點名台灣——“香港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借向某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組識或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交指明數據(包括在香港的活動及個人資料、資産、收入、收入來源及開支)”,外國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或代理人如果不遵從或給予虛假、不完整數據,可被判處罰款或監禁。
儘管民進黨當局一直死不承認跟“港獨”安通款曲,但自香港“反修例”暴亂以來,以蔡英文為首的綠營份子就一直積極吃“香港人血饅頭”,大分貝吶喊“撐香港”,在年初蔡英文贏得2020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連任之後安靜了沒幾個月。5月底,全國兩會開始審議涉港國安立法,民進黨當局又跟隨西方“反華勢力”的腳步,鸚鵡學舌的表態“大陸製造恐慌”、“扼殺香港民主自由”……
這次《實施細則》出來,民進黨當局更是“旁觀式”反應強烈。台灣陸委會7日立刻“表達強烈不滿與譴責”,末了還不忘“特意強調”台灣“關心香港情勢,但從未介入”,“常年以來亦從未逾越分際”。蔡英文甚至揚言會隨時緊盯香港國安法施行,必要時對台灣民眾或是相關組織發出“警訊”。但如果“香港國安法對台灣造成傷害或有不合理的現象時,將會考慮反制措施”。至於所謂的“反制措施”包括什麼,島內黨政人士分析表示,台灣安全團隊將針對該法可能的實施強度以及影響等,先做一些情勢評估及應對預案,同時跟主要地區保持高度聯繫,就後續情勢及應對進行相互了解與溝通。
眾所週知,香港國安法是為打擊“台獨”與“港獨”勢力合流,執法對象主要是指“台獨”勢力,並非針對台灣特定半官方駐港機構或正常交流的非官方組織。民進黨當局卻如坐針氈,急忙跳腳説要“反制”,怕不是對自己“台獨”的立場以及與“港獨”同流合污的下作行為了解得十分透徹?這句“關心但從未介入”的表態,真是耐人尋味!
島內網友評論
對此,台灣《中國時報》發表社論示警,如果民進黨當局仍然消費香港議題,沒能警覺及時調整現行兩岸及“外交”政策,兩岸局勢將十分凶險。更有評論稱“民進黨當局自毀臺港關係”,去年在香港問題上嘗到“甜頭”的民進黨似乎依然不肯放下“嘴邊的美食”,在香港國安法正式通過之後,民進黨政客還是膝蓋反應式地進行政治鼓噪。但民進黨在香港議題上能夠收割的政治效益已經呈現遞減趨勢,而且“台灣根本離不開香港”,原本台港經貿合作就相當密切,如今台灣可能更加依賴香港,而台灣還在“基於政治考慮”對兩岸人員往來繼續施加限制“等於自己放棄了與大陸維持往來的仲介,很難想像接下來台灣能想出怎樣的辦法,為兩岸關係的恢復找到可行的出路”。
香港《大公報》更直指民進黨當局大肆攻擊香港國安法是作賊心虛:俗話説“平生不做虧心事,半夜敲門心不驚”,意即“如果行得正、企得正,怕什麼調查”。這些年“台獨”勢力與“港獨”分子頻繁來往,尤其2016年5月蔡英文上臺後,“兩獨”合流日趨公開化,去年“香港修例風波”期間更是沆瀣一氣。日後倘若再發生這些行徑,將可能受到法律制裁香港國安法針對的是與香港有關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行,如果沒有參與這些不法活動,又有何懼?民進黨當局所謂“風險提示”,其實是對民進黨自己人的警示。
海峽衛視特約評論員謝楠也認為,民進黨當局急得跳腳,就是典型的心虛體現,因為在過去民進黨當局在“港獨”勢力非常猖獗時扮演了不光彩角色,第二,香港地區和台灣地區的關係非常密切,未來如果“港獨”與“台獨”再次勾連,根據“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台灣方面必須提供相關信息,否則將予以重罰,這恰恰捏住了民進黨當局的痛腳。“香港國安法”實施細則對“港獨”勢力是毀滅性的打擊,對“台獨”勢力則是有“敲山震虎”的效應,這才是民進黨當局焦慮甚至是上躥下跳的根本性原因。
再看民進黨自己不顧島內輿論反對,強推的所謂“國安五法”、“中共代理人修法”、“反滲透法”等,聲稱為了防止境外敵對人士在台灣發展組織、約束台灣民眾赴大陸行為、防杜網絡攻擊與散佈假訊息等,其實根本是假民主之名行專制之實!對內打壓政治對手、封殺批評聲浪、製造綠色恐怖,對大陸則是“台獨路”走到底,企圖切斷兩岸人員往來,破壞兩岸關係。這樣的民進黨,又有什麼資格批評香港國安法“獨裁”、“損害香港民主自由”?顯然是雙重標準。
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
民進黨當局“謀獨”的險惡用心早已人盡皆知。7日,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重要舉措,必將有力打擊亂港分子和分裂勢力,有效防控國家安全風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出臺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非常必要而及時。民進黨當局做賊心虛,對香港國安法和《實施細則》説三道四,肆意誣衊,再次暴露其圖謀插手香港事務、搞亂香港、謀求所謂“台獨”的險惡用心。任何插手香港事務、攻擊“一國兩制”、分裂國家的企圖註定失敗。